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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律师的两年执业生活

(2005-12-02 11:01:00)
分类: 初做律师
看了《一个青年律师的第一个年终总结》的文章,有同感,也觉得有距离。我,小糖律师,今年刚满25岁,22岁通过司法考试,毕业之后就顺利的通过司法资格,顺利的做了律师,执业已两年。但这两年来感觉在内地做律师好艰辛,我都不知道是否应该坚持到底了。对于这两年的执业生活,我也来写个总结给自己看,也希望让高薪的律师看看小律师的生活,希望给其他人有所启发。

2002年3月参加考试,2002年12月就办了执业证,当时提前办证是为了更好的接触案子,可以多学一些东西。我从2002年3月-12月这半年实习的收入就50元,还是一次跟律师出去接待咨询以后,当事人给的车费,老师就叫我收下了。在我市,律师基本上都是自己揽案子,在所里领薪金的律师是很少的,因为很少有所有这个能力揽回案子让律师做。全市的律师与所的关系一般分为三种,一种是承包,律师每年向所里交纳几千元。另一种是提成,律师每接到一个案子就向所里交1-4成的管理费,律师事务所收取的管理费主要就是用于交纳所的注册费和所的日常办公开支,对律师而言,所里给他们提供的只有卷宗、文稿纸和律师指派函等文书,律师基本上没有任何的福利待遇。最后一种就是付薪金,薪水的价位也就是每月一千元左右。我2002年和2003年的律师注册费都是我妈妈赞助的。

2003年我们所的律师可以选择承包或者提成的方式,一般案源好、收入高的律师就愿意搞承包;案源不稳定的律师就选择提成。我们所的规定,承包的律师如果要开发票,所里应交纳的5.5%的税收由律师承担,也就是说,律师多少金额的发票就向所里交纳多少税。我们所的提成律师是交三成的代理费回所里,开发票的税就由所里承担。无论是提成律师还是承包律师,所里除了提供办公场所、文稿纸、律师指派函等文书而外,律师没有任何的福利待遇。在这样的制度下,我们所的每一个律师,包括合伙人身份的律师都有了小动作。我和主任合作个几个小案子,主任当时也是做提成的律师,在实践中我才知道应该这样*作:如果当事人不要发票,我们收一千元的代理费,向所里上报只填收了500元,交纳150元的管理费后,我们每人可以分425元。主任是节俭的老人,他是在国办所退休以后再来办的这个所,我每次和他出门都是坐公共汽车,他也从来不向法官请客、送礼,和他合作分到425元的话,我的办案成本可以控制在25元之内!后来,我基本上是和一个做承包的律师固定合作,我在他的业务部帮忙,只要是我能做的事情不是我的案子我也愿意做,跟他一起合作的案子就没交纳管理费了,因为他在委托代理合同上也没写我的名字,我就是按一、两百收入的30%交回所里,所里也会认为我是隐瞒了收入。对我来说,我需要的是锻炼机会,收入都是其次了,所以起诉书、代理词、各类文书都是我主笔。甚至帮律师助理办的案子出庭我也做过。我执业第一年的心态就是以执业律师的身份做实习律师的工作,我是心甘情愿被剥削的。所以,名义上我与他合办的案子,他分给我四、五百;帮他调查、出庭的案子,他给我一、两百;其他的就没有收入了,他就管我吃饭的问题。我也没有向父母交纳过生活费,他们看我那么可怜,总是跟我说以后赚钱了再给。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慢慢与法律专栏建立了合作关系,我想年轻人名气很重要。2003年度共做了20几个案子,都是与人合作,加上咨询的收入、帮忙开庭的收入、稿费的收入,我全年收入6000元。从2003年8月开始一直没有收入,于是国庆节一过我决定考研,10月到12月我都没有工作,在家全心复习。直到2004年2月9日我才又接到新案子。

2004年度我们所全员搞承包,一般的是交四千元,我2003年收入才六千,除去1300的注册费,再交四千的承包费我就没办法生活了。在全所大会上,我哭了,一句话,我交不起。后来领导特批,我2004年度交纳1000元承包费。全员搞承包,大家都不再偷偷摸摸的了。2004年是我真正执业的第一年,我也准备好好大干。我翻了一下记录,2004年度,包括法律援助案件在内我一共做了三十个案子,我实际收入1.2万元,账面上还有一万余元的风险代理费,当事人都拖欠着,十之八九也成为风险了。我的搭档一直很喜欢我,希望我做他的女朋友,2004年八月份,我把我的男朋友介绍给他认识的时候,我和我搭档的合作就意味着结束了。八、九月份,我又没有案子做了,收入几乎为零。十月,我揽到了一个比较有难度的案子,于是我找到他合作,我们的邦交开始正常化,但从此以后我们并不像以前那样所有的案子都合作。从十月份以后,我自己揽了三个案子独立做,每个月还是有一千多元的收入,相当于本地机关公务员的一般收入。独立的感觉很好,思维不受限制,不再为他挡驾当事人,但更大的烦恼在于日子清闲的难熬!每个月就那一两个案子,日子闲得发慌。想去开拓案源又不知道如何着手。我搭档在年轻律师中是一个业务做得好、又懂得运作的人,通过和媒体的合作,他在本市几乎家喻户晓,和他一起合作不愁案源,所以我做律师一直做得很单纯,我只负责把业务做好,从工作关系来说我们可以算是最佳搭档。离开他以后,才知道做律师难啊,要做一个单纯办案的律师更难啊。

我花了比较多的时间在写文章和上网解答咨询上面,做这些事情是很难获得经济效益的,唯一的好处就是保持不断思考、不断学习的状态。

我妈妈和我男朋友都希望我考公务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搭档也说,还是希望我能考上研究生,虽然他对我的专业功底和业务能力都很赞许,但他觉得我的性格不太适合目前这种司法环境,坚持做律师可能会很受打击;改变自己又是一种遗憾。而我自己,太喜欢这个职业,我不想放弃;而一个年轻女孩子要做律师真的是太苦了。我开始有些动摇了。考研对我来说也是“曲线救国”,我希望能考上研,毕业后去高校,然后考研做兼职律师。这样既可以有稳定的收入,又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若不是因为生存而做律师的话,就可以有选择的接案子,就会很平等的与公检法的人员交往。陈兴良教授的文章——《律师职业存在七大不平衡》,我觉得总结的很好。的确,没有人比律师更企盼法治了。

今天写到这里,改天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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