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2008-04-28 16:04:36)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原文出自庄子。这几天在小说阅读网上看到一篇这样的小说,就以这句话为名字。在作者的文章引子里,看到了这句话的原意与引申意的不同说法。
小说,我也只是看了开头,清幽得让人慢慢读着,细品个中意味。
相濡以沫,历来是说的是感情甚好的境界,我这样以为。若能相濡以沫,为什么还要相忘呢?岂非矛盾?
除非是不能相濡以沫,爱到不能爱吧!否则,相爱的彼此,有谁会轻易放弃挚爱呢?
所以,还是很赞同小说作者的见解----若爱就要与最爱之人相濡以沫,与次爱之人相忘于江湖啊!
可是,谁能分得清最爱与次爱的区别呢?若无比较,又从何而知呢?
喜欢与爱,有时候是让人犯迷糊的。尤其对于年轻人来说,谁分得清女友与妻子的区别呢?
有些人适合做朋友,有些人适合当伴侣,想必恋爱中人是无法分辨的吧。
结婚前糊涂,结婚后也如此,想必有些人只能糊涂一辈子了。清醒着的只怕也得“难得糊涂了”。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猜测,庄子原意也许是指鱼儿们在干涸的湖面不得不互相以口水喂之而生存,一旦江湖满了水了,自然应该相忘而不是还要依靠相濡以沫才能生存吧。这是自然的规律。
以后,引申开去,人类的感情也有如是的。夫妻能同甘共苦之多了去了,不能共富贵者多如牛毛。美其名曰,人的环境不同了,眼界不同了,没有共同语言了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语。意思就是,黄脸婆,你该下岗了。别自讨没趣吧。也许看者会认为言者话语偏激了些。但,事实上大多数女人在婚姻里处于弱势的地位。
我曾经在玫琳凯里混迹了一些日子,看多了女人凄凉的样子,再好的化妆品也掩饰不了昔日的美人脸上那忧伤啊。欢笑的女人就算素颜朝天,那微笑也是温婉可人的。
女人总以为美丽可以留住男人的心,魅力可以迷住男人的情,其实啊,再多的努力除非他愿意,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啊!
世间,没有应不应该,只有愿不愿意!
所以,站在女人的角度来思量这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感受颇深了。
如果再多的努力换不了对等的真情,想必也不必对牛弹琴了罢!还是忍痛割爱吧。也许,有人比你更适合他,不是么?何必自取其辱呢?只是他不懂得欣赏你罢了。
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不如相忘了。
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无望者不如不要望吧。做不了伴侣,也不要做仇人啊!
爱之深,恨之切。
太凄凉,也太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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