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ouseguide.cn/picture/200732016101643.jpg“2007年,房屋质量仍将是投诉热点。另外,由于消费者个人消费维权意识的增加,在2007年,因商品房买卖纠纷而引发的司法诉讼案件将不会减少。” ——王前虎
《楼市》:2006年中消协共受理房地产投诉案件与往年相比有何变化?原因何在?
王前虎:2006年中消协在全国各地负责组织受理的房地产行业投诉案件共计14960件,同比下降1.94%,这是近年来统计数据中降幅最小的一次。因为,房地产消费对消费者来说意义重大,也因此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及使用商品房过程中格外在意。另外,自200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使整个房地产业趋于规范,控制和避免了一些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中的不正当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为消费者的正常消费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以致中消协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组织受理的房地产消费投诉案件逐年递减。
《楼市》:在中消协受理的各类房地产业投诉案中,哪些是投诉热点?原因何在?
王前虎:从近年房地产投诉统计数据来看,房屋质量投诉占各类投诉总量的60%,其中精装修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最为严重。原因在于,个别开发企业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和消费者自身意识淡薄。此外,房地产投诉热点还包括虚假宣传、买卖合同不兑现、开发企业私自变更规划、房屋面积缩水、产权证延期办理或取消办理、小区配套不到位、交房环节程序不合理、物业归属纠纷以及前期物业收费不合理等。
《楼市》:消费者在遇到上述问题时应如何规避消费风险?司法诉讼是否为良策?
王前虎:就目前中消协的工作来看,消费者可选择两条途径以解决上述房地产商品消费问题。第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下自行与开发商交涉,以达成共识,解决矛盾;第二,是通过中消协在各地设立的行业协会进行调解。司法诉讼途径就个人消费而言并非上策,因为司法诉讼时间过长、所需精力和资金均较大,不利于消费者及时获得权益保障。
《楼市》:2007年房地产业投诉预计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王前虎:据以上情况可判断,2007年我国房地产行业投诉总体数量较2006年的变化不会太大,但投诉热点仍将集中在房屋质量问题上。而需要关注的是,2007年房地产行业在虚假宣传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行业自律仍需加强。另外,由于消费者个人消费维权意识的增加,在2007年,因商品房买卖纠纷而引发的司法诉讼案件将不会减少。
《楼市》:未来是否有可能制定房地产业“消法”?
王前虎:近日,随着“两会”对《物权法》的第八次审议,该法有望通过,并成为房地产业的基本法。另外,《物权法》对商品房所有权进行了全面阐述,相信也将成为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根本法则。可以说,《物权法》的即将出台有望从消费者持有环节入手,促使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加强自身管理,其意义大于设立房地产行业“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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