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ouseguide.cn/picture/200732016242129.jpg宏观调控之下,开发商成了矛盾的焦点,似乎所有问题都是这个“恶魔”一手操纵而造成。一时间,预售圈钱、囤房囤地、虚报信息等一桩桩“罪状”都被扣在开发商头上。
坐以待毙,还是另辟蹊径?在越来越逼仄的空间里,开发商势必要作出自己的选择。
两种出地规则悖论
去年5月,北京南沙滩地块,突然被叫停。据说是政府担心最后竞得的地价太高,会使人们产生高房价的预期,不利于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最后,该地块转为限价房用地,而北京限价房出地政策迟迟未定。
限价房用地到底如何出让?这也是各地政府高调宣称将建设大规模限价房,却迟迟没有推出的困惑。当前有两种思路:一种是房价往下降和地价往上升都加分,谁得分高给谁。这种情况下要设置最低地价;另一种是房价固定,开发商往上竞争地价,谁地价高给谁。
第一种思路已于一月在广州得以实施,结果却啼笑皆非。相邻的两块地,政府给出了6000元/平方米的最高房价及相关最低地价,结果万科以6000元/平方米最高房价和2635元/平方米楼面地价获得一个地块,另一公司以4000元/平方米的房价和稍高于最低地价的138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获得另一个地块。这样两个相邻且开发条件相当的地块,在同样出地规则下竟相差2000元/平方米,其中有60%是由地价的差异造成。试想,当两块地的项目进入销售时,万科楼盘可能单价高出2000元,但相比周边房屋仍可低价卖出。但对于万科未来的购房者来说,与另一地块楼盘条件一样却要多出2000元。这样,就可能造成开发商策略的混乱,甚至一种社会矛盾。
因此,第二种思路估计在未来将成为主要选择。但它还存在两个选择,是以地价的报价高低为最主要考虑目标,以体现公平和政府土地收益,还是多指标综合考虑?如果是前者,将会最大程度地挤压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开发商拿地后要么想办法突破规划条件,要么降低质量标准。与其这样,还不如政府不出让土地,让开发商都蜕化成建筑承包商,政府自己卖房子好了。如果是后者,那么与政府关系良好的本地大开发商拿地的把握要远远大于其他开发商。
调控不是“围剿”
宏观调控,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是一种对经济结构的调整与改良,而不是对一个行业中某类主体的“围剿”。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情况下,已将我们住房供应方式的多样性可能被现实单调地化为“政府——开发商——购房者”的模式。
实现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使市场供应不被垄断或者控制,才会形成真正的竞争,才是中国房地产自身结构改良的前提,配合以降低资本流动性真正属于宏观调控的措施,才会带来中国房地产价格的回归。
而为了价格目标而采取的限价房政策,更值得我们深思,将市场价格人为分割,一方面必然出现大量在真实价格和现实价格双轨间寻找利益的人,也增加官员腐败的可能;另一方面,使人们对资源的稀缺性产生误导,形成供应与需求的更加不对称。
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出路,不在于将开发商捆死,也不在于政府来提供多少低价格的房子,所有这些手段都会造成整个市场的进一步扭曲。逼仄之下长出的必然是畸形的生物,就像有人在方型的玻璃瓶里种南瓜,它永远都长不到自然的圆形。给市场空间,给各类主体以选择,才能形成一个更稳定更公平更符合社会与人们福利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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