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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新政适用不妥将涉嫌违法

(2006-06-07 00:10:24)
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发布之后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对新建居住小区要求“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之新政策,在全国房地产界引起极大争议和反响。众多近期预计开工上市项目将受此新政影响,推迟上市时间至少三至六个月,供应量预计在未来一个时期内会出现短期断档形势,若把控不当,这将成为房价再次上涨的导火引线。
更为严重的是,新政中此项规定对于已通过正式渠道获得土地,并取得规划许可证手续的项目来说,政府若强令开发退回调整户型比例,将有违法之嫌。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房地产项目获得上市销售资格,前提是必须要通过用地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规划审批通过则意味着项目包括户型面积配比在内的设计方案已经合法。对于831之后通过拍地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的项目来说,更是意味着项目整体合法性已经无庸置疑,在不突破竞地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得地者有权依据市场需求确定产品面积等指标。
截止到目前,各地城市地方政府正在依据《意见》制定适用的细则。但许多在规定时间之前未呈报开工证的项目被退回,责令要求修改面积配比方案。这样的做法似有不妥,即便实施,最好也还是要等到细则出台之后再对项目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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