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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时尚杂志的一个采访,采访提纲是发到我信箱里的。一共四个问题,但我回答这四个问题,却用了四个小时。
Q: 你认为今天的女性应该享有的性权利都有哪些?
A:性权利的是概念是由女性主义者提出和倡导的。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关于性权利的论文不计其数。一般认为性权利包括性平等权、性教育权、性表达权、性保护权、性健康权、性拒绝权、性隐私权、性缓压权。简单的说,男性所享受的一切与性有关的权利,女性也享有。女性并不是只能被动,只能接受,女性也可以主动,还可以要求,女性完全可以像男性一样,有权享受性喜欢性。比如莎郎·斯通就曾公开宣布:我很喜欢性生活。这属于性表达权,是性权利的一部分,过去这个权利往往是属于男性的。
Q:你认为今天的女性和男性在性权利方面是否达到了平等?如果没有,你认为差距表现在哪些方面?
A:从理论上说,女性和男性在性权利上已经达到平等,但由于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环境以及种种其他因素,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放弃了自己的性权利。比如说,女性有权要求丈夫在跟自己的性行为中使用避孕套,这是性健康权。但假如丈夫厌恶避孕套,这种每次被妻子强迫使用的感受是否会影响夫妻感情?再比如说,女性有权在自己不喜欢的时候对男性提出的性要求说“不”,但说多了以后的后果会是什么?做妻子的不得不考虑这一点。毕竟对于男性来说,得到性的渠道太丰富了,他们可以尊重妻子的性权利,然后在其他地方解决问题。正是这一资源的不平等,男性获得性享受相对容易,而女性,尤其是正派规矩的家庭妇女相对较难,所以客观上造成男女性权利实现上的不平等。女性拥有权利,但却不敢随意主张自己的权利,除非她是公主或者有一车队的男人排着队等着向她求爱。而普通女性,随着年龄增长,容颜老去,往往越来越没有资格在性权利上和男性平起平坐。
Q:你认为“性”在今天是否还是一种隐私,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这种隐私?
A:当然是一种隐私。一般人谁愿意自己的床上生活被别人拿来津津乐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呢?至于如何保护这种隐私,一种简单的方法,一方面是自己小心,另一方面只有求助于法律的完善了吧?
Q:以下内容中,你认为哪些不应该属于现代人的性权利范围(请陈述理由和观点)
A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性伴侣
B性是隐私,谁也无权干涉
C即使有固定的伴侣,不想做爱时就说No
D调情是一种令人愉悦的社交方式
E潜规则可以理解,这也是谋生的一种手段
F身体出轨不算出轨
G男人可以招妓,女人也可以买春
H性和身体都可以是自我炒作的资本
I性开放、性封闭、性取向与常人不同,都无可指责
J男女性权利是完全平等的
A:我认为潜规则和用身体炒作不属于性权利,而属于性权力。“权利”是一种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人人平等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比如你有权利使用性拒绝权,别人也有同样的权利;但“权力”则不同,“权力”是跟“资源”对应的。你拥有的资源越多,你的权力就越大,反之亦然。但性权力和一般权力不同,她的资源是性。所以说,“性权力”一般被定义为“个人由于拥有性资源而具有使他人服从其意志的能力”。
潜规则和用身体炒作应该是“性权力”的使用,而跟“性权利”无关。因为“性权利”是每个人都生而具有的,是一种基本权利,并不因为你丑,你就没有这个权利,也不因为你美,你就有这个权利。在法律上,强奸美女和丑老太太都是犯罪。而性权力则不然,并不是生而平等的。因为性权力拥有者所具备的性资源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比如说容貌,一般而言,美女的性权力总是大于丑老太太的。所以说,即便是潜规则,也是需要资本的,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潜规则。但由于潜规则破坏了公平原则,所以,很多人认为潜规则是一种犯罪,“性贿赂”也是贿赂,应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