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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宅”的圣诞

(2008-12-25 0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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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很早的时候,读过欧·亨利的一部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说的是两个很穷又很相爱的男女,到了圣诞节了,要给对方送礼物。女的有一头漂亮的长发,她一直渴望一套特别漂亮的发梳;男的有一块金表,但缺一条匹配的表带。女的把自己一头长发卖掉,给男的买了一根表带,男的则恰巧卖了金表,给女的买了那套她渴望已久的发梳。这是一个让人心碎的故事,很多人觉得它温馨,但我一直觉得它残忍。

 

我觉得中国人关于“节”的定义很耐人寻味——“过节”这个词,如果不加限制,不在特定的语境下使用,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过节”既可以理解为是过一个节日,也可以理解为与某人某事过不去,有芥蒂。比如说北京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你们有什么过节啊?(重音放在“过”字上)

 

节日不是生活的常态,为了使节日隆重,要想出种种节目,其中一样节目就是礼物。要想又浪漫又温暖又不失体面还增进感情,是需要花点心思的——我个人建议,不如过一个“宅宅”的圣诞。其实,我们小时候,过节也很少上酒店,也都是到家里来,自己动手做点什么东东,比如一两个新鲜的菜肴,或者三两个拿手的小菜,然后吃完喝完,再打个牌,花不了几个钱,只是有一样,耽误功夫,尤其客人走了,您得收拾。

 

事实上,我自己喜欢另外一种“圣诞”。不要那么多人,不要PARTY,不要逛街,不要购物,就是最最亲爱的人,在一起“宅宅”的。事先买好水果点心,然后就在家里,从早到晚地腻在一起,不开手机,不打电话,不发短信,把两个人之间能想到的浪漫的事,都做一遍。

 

可惜,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圣诞。我所有的圣诞不是一群人,就是一个人,迄今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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