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旧作。之所以要发这篇旧作,是因为我前两日发表的那篇“狗仔队员的品质”遭到一些“不同意见”,他们说“明星固然问题很多,但是他们的生活就是表演,掩饰得好对社会有利,不触犯法律就是好的。”以及“不好意思,算我孤陋寡闻,明星与贪官权钱交易的事被狗仔队挖出来并警示世人的事我还真的没见过几个……”,这里我就粘一篇2004年的旧稿,请大家告诉我,这样的事情是不是也没必要让公众知道?因为人家也没有触犯法律。另外,明星与贪官的权钱交易,之所以公众知道得少,到底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少,还是报道得少?如果大家都认为这样的事情,是个人隐私,那么所谓公众知情权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下面是旧稿一篇,写于2004年11月1日)
据凤凰卫视29日消息,说是“深圳有关部门强推高官家属主演的电影”。当然,有关部门做了回应,他们承认确实向学校推介了这部电影,但没有强制学生一定要看,也就是说“不算强推”;还有人说,就算是“强推”也不要紧,咱国家传统上习惯把地方官比喻为父母官:百姓是子女,官员是父母,父母要求自己的子女去看一部电影算什么事?
当然不算是事了!
这部名为《时差七小时》电影,投资额为2100万人民币,据称是国内电影史上最昂贵的青春校园电影:男主角为陈冠希,女主角则是深圳某高官的家属——她既是电影的制作人同时还是编剧、演员。于是民众质疑,如果她不是有个在深圳做官的爸爸,她能如此心想事成吗?先是以中学生的身份飘洋过海去以学费高昂著称的英国留学,然后把留学经历写成畅销书,然后该书获得一堆奖项,再然后被改编为最昂贵的青春校园电影,再再然后,由政府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初中学生安排在上课时间,自费购票观看——因为这是一部有“教育意义”的片子。
当然举贤近不避亲,如果人家高官的孩子恰巧有某方面的才华,为什么不能施展呢?而且舐犊情深,做爸爸的帮孩子一把,又有什么不可以?成龙对自己的儿子、胡瓜对自己的女儿不都是一样的吗?我能说什么?也许这是娱乐新方向,所不同的是,成龙和胡瓜的资源是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那是人家经年累月打拼出来的,而官爸爸,我们都知道,他的资源是什么!按照我接受过的教育,他是要为人民谋福利的,他凭什么能为人民谋福利呢?因为他有权力——权力是可以用来谋福利的;在为人民谋的同时,顺便为自己家人谋一谋,也该算是近人情吧?再说,这也是双赢:一张电影票也就是20多元,一般家庭都承受得起,而且是上课时间去看,既减轻了中学生的负担,又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同时还保证了票房收入——张艺谋都不见得有这样的票房号召力。
我个人认为这部昂贵的青春电影的确富有“教育意义”。不要总说国内电影没有市场,票房不好,观众不爱进电影院,关键在于你没有找对振兴电影的道路。电影不能只靠影迷,还要依靠地方领导的支持。你为什么不学学《时差七小时》的运做模式?只要找到父母官的支持,还怕没有人投资电影?到那个时候,傻子拍电影都不会赔。哪怕偶像剧的主角就是一个从来没有拍过电影毫无从业经验的丑丫头,根本没关系。再说,艺术本来就没有对错,谁规定了丑丫头不能做女主演?何况,公众——公众不就是要靠引导吗?
所以,我欢迎更多的高官及其家属投身到娱乐事业中来。既然葛存壮的儿子、顾长卫的老婆能在这一事业中名利双收,为什么贵为高官的家属不能?他们应该更有票房号召力。票房不就是靠人吗?一个市长管着多少人?一个县长管着多少人?再说市长总有做市长的朋友吧?县长总有做县长的朋友吧?名人效应如何敌得过权力效应?只不过,再发文“推荐”的时候,别说什么“教育意义”了。你为了保证票房我们能理解,不过能不能在要求我们掏腰包的时候,不那么理直气壮地说这是为了“教育”我们。即使你们拍的是一部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但毕竟电影票不是学费,看电影也不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所以我建议高官及其家属在从事娱乐业的时候,能不能稍稍端正一下从业态度?这样可以显得专业一点:不如向马戏团的小丑学学!如果做了娱乐业还放不下家长的架子,那多招人讨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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