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很少主动喜欢什么,我养过的宠物,基本上都是半强制性质。比如最早跟我老公好的时候,他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对鹦鹉,我没办法,又不能扔,只好对付着喜欢,结果一来二去处出感情,后来鹦鹉仙逝,我还痛哭了一场。
我们家后来养过一只狗,也是人家送的,叫“刘德华”,这是因为我老公是刘德华的歌迷。在我们家附近有一溜美容院发廊,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刘德华”,它总是快活的跑进跑出,如果有人叫“刘德华”,它还会摆一个POSE,极有人缘。后来我出差,老公带它上街转悠,出了交通意外,老公抱着它,当街大喊“刘德华刘德华”,泪如雨下,众人纷纷侧目,以为他脑子有病。
“刘德华”离开我们以后,我对老公说再也不许养宠物,如果要养,就养电子宠物。老公阳奉阴违,居然每天和我家楼下的一群野猫打得火热。顺便说一句,北京几乎每个居民小区都会有一群不知哪里来的野猫,成群结队的。一般人家即使可怜那些猫,也就是弄点清水或者弄点猫粮放在野猫常出入的地方。我老公倒是好,从楼下直接提拎一只上来。那几天我正忙着出差,对他说,我回来那猫就得滚蛋,咱们家房子一平米好几千买的,凭什么让她住呢?而且还是一只野猫。
我回来了,那猫下了六只小猫。我老公说你总得等人家断奶吧?猫断奶需要56天!那六只猫各种颜色都有,我几乎刹那就能识别那六只猫的父亲。我们家这只母猫,估计跟楼下所有野猫都有一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