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张信哲某年到北京开演唱会的时候,报纸上登过一则新闻,说一个女孩子因为没有得到张信哲的签名,一路哭,哭到男朋友烦了就问她到底是更爱谁——是张信哲还是自己,女孩子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张信哲,男朋友大怒当场提出分手,女孩子当街哭昏,造成交通堵塞,醒来还在叨唠着:我爱张信哲。
我们在办公室读到这则新闻,读报的男士绘声绘色读得极其八卦,我们笑得前仰后合,冷不丁传来一个年轻女孩子的声音——她是新来的实习生——“有什么好笑的?你们都太老了,老到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那么我们该同情谁?在这个故事中,是同情男孩还是女孩还是当天因为堵塞交通不能准时上班被老板骂的工薪族?”
后来那个女实习生换到一家时尚媒体——专门采访各类明星——所以我们再遇到时,她不仅头发染得花花绿绿,而且俨然是圈内资深人士——她不仅知道偶像的星座血型,而且非常熟悉他们的择偶标准,比如说任贤齐,她随着一众记者采访,问到他的择偶标准,他说:“只要她是女人”;再比如说那个三十七八岁的单身王子林志炫,唱着“爱要越错越勇
爱要肯定执著……”,问他等这么多年,在等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你猜情歌王子怎样说,人家炫哥说:“只要有手有脚就行了”。
我听了差点当即昏过去,怎么可能?!如果是这么简单的择偶标准,怎么可能没有“同类项”可以“合并”?小齐今年该有35岁了吧?林志炫单身也够十年了吧?难道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在跟男人混?或者他们身边的女人都缺胳臂断腿?不可能!
我原想和当年的女实习生说——你还真相信他们的话?那不过是用来搪塞小姑娘的。但转念一想,我就把话吞回到肚子里了——如果我是偶像,我也这么说,只有这么说,才显得咱大度,才有追星族肯拼命地追,才有傻傻的女孩子愿意等——原来他要的就是这么简单,为什么不是我呢?我有手有脚,我是一个女人,看来我好有希望哦。
唉,我觉悟太低了——当我听当年的女实习生对我说:“其实,做艺人多辛苦,忙得都没有时间碰到合适的女孩子谈恋爱,好容易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又因为要开演唱会或者拍戏,没有时间在一起,真替他们难过。”
我即刻恭维她——你真是好有好有同情心——事隔多年,我才知道她当年的态度,她是同情张信哲的,世间有如此深爱他的女子,他竟然不知道——我听了,差点喷饭——开玩笑,他凭什么要知道?他就是知道又怎样?你知道他在等谁吗?当然,这些话我一句都没有说,因为我指望她能送我一张某歌星演唱会的票,我说我一直很追他的——人家说,你既然很追,就要自己花钱去追,那才叫真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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