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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王朔很早熟,不到30岁的时候已写出迄今最好的作品,名满天下;不到50岁的现如今又提前更年,进入倚老卖小“老小孩”阶段。因为生理年龄实在还不老,所以爱谁谁的劲头分外冲天呛人。
再没有比“狂人日记”四字更适合这本大杂烩了,何况更可藉大师作品余威。与其说是完善作品,不如说是信口雌黄,满篇奇异的毫无结构感的长短抒发,结末居然还放了一篇小说就罢了,连博客上毫无章法的散言碎语都舍不得不收进来。好卖钱。看得出,王朔是真把自己当大师了,以为自个儿吐口唾沫都精闪如钻。
虽然王朔说了,狂的意思是“瞧不起人”,或者“瞧不起事儿”,但大家并没有拿他当正常人看,从前是当文曲星,现在是当半疯。肯定“疯”也是有境界的。譬如唐伯虎就曾云: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一句就将惟恐自个儿不上路的大多数噎死掉。所以私底下说王朔这那的很多,真正跳出来和他对峙的几乎没有。
但是……Ladies and Gentlemen——难道不是,世间凡事,顶重要的就是这个“但是”么?——但是,毫无疑问,它仍然是有趣的:又远古又当下,且哲人且明星,又打巴掌又给甜枣,忽尔嬉笑忽尔悲恸……他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他写到何处我们啼笑皆非到何处。他是乱的,我们也是乱的。也许,我们的世界一向都太整齐了,稍微乱点就要付代价,所以我们才这样沉溺于他这种恣意到近乎妄为的、有担当的乱。
何况我是狂人我怕谁,什么狠,什么说不得,他专说什么——人们最喜欢知道不能说的秘密。真相与我们从来隔着面纱,我们自己不敢或无能去揭开,可有人横着身子上去一把揭了,我们却会恨他——隔着层纱,至少我们还有点花红柳绿的念想,现在你教大伙如何面对一爿光秃秃?
至于“狂”的底线,呵不要紧,人王朔多聪明啊,人在自序里早笑嘻嘻给自个儿解套了:“别人要说你疯了,你就承认:我疯了。他们就拧了,没法送你进精神病院。因为精神病的另一个诊断标准是:病人不承认自己疯了。”
《新狂人日记》王朔著,长江文艺出版社2008年1月,定价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