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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第四次”?

(2010-11-19 10:55:27)
标签:

杂谈

    英国成立全球首个专为“肥丑男女”而设的约会网站,绽放第一朵情花。他们撮合之情侣,一个是36岁任地毡工人的T,肥丑至“把小孩吓哭”,一直是异性取笑对象,以为这辈子得打光棍。谁知遇上31岁丑女J,觉得她很可爱。双方志趣相投,同爱垃圾食物,又边看电视边吃饭(难怪那么胖)。他俩第四次见面便情定终身,准备十二月结婚。

    无独有偶,这两天娱乐版尽是“大小恋”北京登记闪婚消息。34岁的大S,与身家丰厚(或属失匙夹万)富二代,29岁的汪小菲,也是见面四次即闪电订婚、结婚。婚期比英国的T和J晚一点,定明年三月。

    娱圈富户之俊男美女,各自阅人无数,情场老手这回火速确认,一定是“对”了。双方在微博(这平台真好,是名人明星的私家日报)公告一切,不假外人之手。

    爱情没有对错,合则来不合则去,纠缠无用,缘来仍难挡。世间男女不管美丑智愚贵贱,都有“天造地设”另一半。遇之幸,不遇则命。遇到了,还不牢牢抓住十指紧扣?此刻开心最重要,哪管明天?

    这“四次”,是否有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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