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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女艺人

(2007-06-14 10:11:54)
曾见大S(徐熙媛)三十岁生日诉心声。
在台湾红了多年,她惟一后悔的,是刺青。一时冲动,遗患无穷。但时光不能倒流,图案亦水洗难清(镪水可洗,惟腐蚀留痕)。
其实台湾人气偶像,几乎位位属“青帮”:大S、小S、蔡依林、范晓萱、阿雅……姊妹淘也好,行内对手也好,皆拥流行指标,不吝示人。不过,比起香港快当妈妈的柏芝那十多个刺青,仍有所不及。
或刻名纪念,或盟心示爱,或自娱娱宾,或发泄情绪,或特殊癖好,或江湖地位……刺青是个人决定,自己作主。亦无是非对错。
不过对事业,尤其投身演艺界,需以“身体”塑造角色展示人前之女子,带来不少麻烦。
三十年代歌女、古装仙女艳鬼、纯情学生、贤妻良母、革命志士、历史人物……即使演技精湛投入角色,还得费劲掩盖足踝、颈项、手背、腰间、大腿各处刺青。避镜或遮瑕,都令演出打折扣。
体无完肤更不适合当时装模特儿。
人生多变,刺青女子略为成熟,经过兴衰起跌爱恨洗礼,大部分表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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