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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浩案看洛阳政府及警方内部或有更大的内鬼!

(2011-09-25 13:55:02)
标签:

李浩

洛阳

政府

杂谈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案件,公职人员李浩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地窖中囚禁为性奴。9月初,洛阳警方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该新闻经过南方都市报独家报道后成为焦点。

不过据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就在微博称,他在洛阳的酒店内遭到质问,追查“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该微博被大量转载。

经核实,李浩现年34岁,据网友等相关人士提供的消息说其是洛阳市市长的小舅子。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面积不足20平方米,在地下4米处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并且杀死两人的事件!

据网友“十年砍柴”写道:“当地政府如此紧张,让我不厚道地怀疑有案中案。”

网友说:“不法干部养性奴,这算哪门子国家机密?”

更多的网友认为:“这种事都成国家机密,那国家机密太多了。”

还有一位网友说:“洛阳市大怒,正严查谁是内鬼。据传,此案告破时,当地统一封口,禁止媒体得知和报道。因案件主角是一公务员,当地认为有损当地形象。

网友“护花狼”说:“国家机密是谁定的?怎么馆陶县县长的简历是国家机密,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也是国家机密,什么都成了机密,都藏着掖着是要干什么?我看这一次根本不是机密,是政绩。

 

我们在看下前面发生的一则新闻:武汉男子地窖囚禁两少女做性奴终审被判死刑

http://news.qq.com/a/20110719/000077.htm

青山区某公司工人曾强保挖地窖囚禁两名少女,供其发泄欲望。湖北省高院日前对曾强保非法拘禁、强奸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那么可以继续关注下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的案件进展改如何转向呢?是否也会被判死刑?

本人断言,会!但不会死!姓李的背景都不简单!前面说的湖北那个案子也只能说是囚禁妇女,强奸但没有杀人!而被枪毙!那是它没有人!没有背景!而李浩案不仅囚禁、强奸还杀了人!本应斩立决!但有相当多的说法是李浩有背景,军人出身,后转到一个好的单位(没有关系的话绝对不可能安排这么好的工作的)。连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都要求媒体封口。

可见该案本是证据确凿,枪毙犯人的普通事件却被弄的已经不是一件普通的案件。根据初步估计..李浩同志,会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两年以后,因为表现良好,改判成18年有期徒刑.. 几年以后,我会在路上遇到 李浩同志...

既然洛阳警方说是政府机密,那政府只会在密室里做这样的机密事吗?一个小小的洛阳政府能会把这样的普通案件当机密,请问政府还有多少机密?难不成洛阳政府还有什么更大的反国机划?希望严查政府部门的内鬼。让犯人李浩获应有的惩罚,还受害者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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