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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不结婚其实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爱不爱。如果不爱,结婚有什么用。如果爱,又为什么非要结婚?
——题记
我们需要同居
深圳:陈保才
看到一个女人的文章,题目叫,《拒绝同居》。
我没仔细——没时间——只看了开头,然后,大致看了一下,她说,以前同居过,但以她短暂的同居生涯,总结出来的是,同居很不好,一,同居让双方失去个性;二,同居之后没新鲜感;三,同居而不结婚代表他/她不够爱你,说明还期待着其他人;四,同居往往是自我的欺骗。
我作为一个男士。恰好相反。很不同意她的观点。
我认为,我们应该,而且,需要同居。
同居是这样的——倒不是我是男性,我就特别需要性。事实证明,男女在性上是同样的需要,同样急迫、在乎,不过女性因为受到社会规范的影响,不大表现,但现在已经时代不同了,许多女人都大胆了——:你和她,你们两个人,有陌生到认识,住到一起,由此,你们开始了最为亲密的接触:柴米,油烟,拉拉杂杂,还有,彼此的身体接触。这样,最为私秘的都了解了,将来,也没什么可以隐瞒的,那么,该合适的就自然合适,不合适的就不合适,这样对双方都比较好。如果,两个人不了解就拿到结婚证书,我想,这很快导致结婚后离婚——最近的《面纱》就是这样。
而且,就算有些人要同居的时候隐瞒自己的私秘——或者说缺陷,那也不能隐藏的那么好吧?时间久了,总会暴露,于是,这个就比婚后才知道要强的多。婚后才知道对方缺点,其实已晚,婚前知道,看看能不能忍受,如果可以就结婚;如果不能,那就早分手。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再来看个性。
事实上,一个人的个性,不管他/她在恋爱中还是同居、结婚的时候,都不会改得太多。因为,个性是促使你完成、是你的必要因素,他/她要是爱你,我想他/她也爱你的个性,否则,爱一个不像你的你,一个失去个性的男人/女人,有什么意义呢?
再来说,新鲜。新鲜这个问题,并不只存在同居的时候,婚后也同样要新鲜,所以,鲁迅的《伤逝》才会写出来,那就说明,婚后的新鲜感问题也要时时更新、变化,如果是一个不断有制造新鲜感能力的人,同居并不能阻挡他/她的步伐。就算结婚,也一样可以新鲜,不会出现七年之痒。
最后就是,同居而不结婚是否就意味着不喜欢这个他/她呢?
未必。比如,梁朝伟和刘嘉玲,他们同居了那么多年,也还是好好的。而,那些以为结了婚就万事大吉的人,结果,也会遇到婚姻的障碍而离婚。结婚并不能说明什么。不过是一纸婚书——而且可以销毁的婚书,所以,在今天,谁如果还相信婚姻可以保障爱情,那至少说明,这个人在婚姻跟爱情上认识不够深刻。
我在很早以前就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以前有个叫洪深的剧作家,他的剧本里就有个女主角说:“我只是,想找一个人,他可以陪着我,不结婚”。看到这句话我就对这个女子佩服起来,她是多么聪慧啊。而,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不结婚能相守到老,那又该是多么不容易啊!
我女朋友也经常跟我说这样的话,以前我还很不高兴,现在,我终于接受了。我认为,这是一种进步,一个解放,一个不依靠。因为,你不能拿婚姻来要求他/她爱你,守护你,那有什么意思?
爱这个东西,如果有的话,那就有,如果没有,那就勉强也没有,即使婚姻也无法保障,所以,明白了这点,就能解决许多婚姻中的麻烦。
这就是我的同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