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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場的悲劇

(2006-12-20 15:22:17)
分类: 中短篇小说
注:
 
此文已经在<羊城晚报>和<城市晚报>发布,被武汉<特别关注>07年第一期转载.
 
 
 
 

不在場的悲劇
金羊网 2006-10-25 15:21:27

□陳保才

《水滸傳》第十七回,楊志在黃泥岡上被取了生辰綱,這真是莫大的意外啊!本來,一個好好的提轄,如果不是出了這個意外,他的人生將非常順利———至少不會這么慘吧?

但是,意外畢竟發生了,楊志當時想到了死,可待他欲往黃泥岡下跳時,他猛然醒悟:“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凜凜一軀,自小學成十八般武藝在身,終不成只這般休了。比及今日尋個死處,不如日后等他拿得著時,卻再理會。”

可以說,楊志的這個不死的理由是相當自戀的(“堂堂一表,凜凜一軀”),但是,正是因為自戀,楊志才舍不得死,才最終活下來。這個決定很符合人本主義的,也就是說,楊志在那個年代已經看到了人自身的力量———它要比那外物貴重得多,也重要得多。楊志的不死,我們今天覺得沒什么,可在當時,在那种情況下,也很難得。

接下來,如果楊志收拾殘部,帶著手下回到京城,那梁中書也不見得就怎么了他,可楊志怕,他怕丟官,怕受處罰,還有就是,他可能怕不好交代,因為他是個提轄。如果他是個小嘍囉,他也不至于那么怕了。

楊志的自尊心讓他舍棄了這條路,于是,一切就都從此不同了。

一切就都如書中所言,楊志跑了,老督官———那個老奸巨滑的———他害了楊志。他說,“如今他自去的不知去向,我們回去見了梁中書相公,何不都推在他身上。”

于是,一場誣陷開始,楊志從此再不得在梁中書面前翻身了。

楊志的悲劇在于,他當時恰恰不在場,如果他當時在場,誰也不能怎么他的。畢竟,他還是他們的提轄,畢竟,那些人錯了。可他走了,他一走就給了別人洗脫自己罪名的机會———于是,老督管自然都把錯誤推在他身上了。

李碧華說,一幫人聚會,那個不在場的往往成了眾矢之的。因為,所有人都要找個替罪羊,所有人都要拿別人說個事,于是,他不在場,只好找他了。誰肯拿身邊的在場的人說事?就算不喜歡,他也拉不下臉吧?

所以———親愛的朋友,無論什么時候,無論你多忙,你都要參加你朋友的聚會,否則,你很有可能落得楊志一樣的下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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