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剥夺民工欣赏风景的权利?
文/陈保才
据《现代金报》报道,一个引起争议的警示牌被悬挂在宁波九龙湖风景区门口足足5个月时间,其上写有“禁止衣冠不整者、拾破烂者以及外务人员擅自入内,不止步者后果自负”的字样。而外务人员——据该风景区的门卫说,就主要的指外来工,民工。
我不禁要为这些民工们鸣不平了。因为风景是最共有的,按照苏东坡讲,“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可见从古至今也没人敢说,那清风明月是他的。而且,“吾与子之所共适”当然包括民工,包括所有人,凭什么民工不可以享有?你如果要钱也可以,我买票就是!我为什么不能进去(正如一位民工兄弟所说, “我们也同样为宁波的建设出过力流过汗,为什么不可以进入风景区?”)面对民工的诘问,真不知道该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怎么回答!
再说,管理处所讲的禁止民工入内主要是为了防自行车、摩托车被盗更无依据——据笔者在宁波待的两个多月,偷车的基本上都是专业盗车贼,而非去观赏风景的民工。
我就不明白,民工在劳累之余花钱到各旅游点看看,为什么就偏偏让有些人不待见?如果没讲错的话,民工到旅游景点看览也是美好说的一个方面,是对幸福的追求跟向往,某些人凭什么、有什么权利予以剥夺?
(作者系深圳媒体从业人员)
电话:0755-25170043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