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酝酿很久的小文。
为什么要酝酿很久呢?因为这篇文章的主人翁有两个,一个是守松,有着鲁迅一样的身板,鲁迅一样的文风,一个敢哭敢笑,敢喜敢怒的文坛真君子。另一个就是本文的作者。一个喝黑龙江水长大,饮江苏美景成人,视若大的地球为村落的文坛远行者。
涉及作者本人的文章,一般不太好写,涉及大家名家的文章,一般也不好写。更何况我和守松都活的很好,涉及我们两人的文章当然就更不好下笔了。
好在我和守松有相同和不同的地方,这也是促我成文的良好铺垫。
相同的是,守松姓杨,和我是本家,守松是一位名气很大的作家,和我是同行。守松和我都是江苏籍的作家,都是作家协会的主席。
不同的是,守松管着“天堂”里的一群“儒气很浓”的作家,我管着“花果山”下的一群“猴气十足”的作家。
我写的这篇小文记载的,是我和守松第一次“同房”的故事。
(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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