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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暴笑恐怖小说《艳鬼惊情》之第十六章约定

(2007-12-24 20:14:32)
标签:

我记录

情感空间

恐怖/怪谈

恐怖

情色

惊悚

情人

集结号

悬疑

分类: 长篇小说

 第十六章  约定

刘嘉瑾偷眼望着我,问:“一个很漂亮的红衣妹妹,年龄大约在十八九岁!她说你们是朋友,能告诉我她是你的什么朋友吗?”

我讪讪笑道:“这个问题你应该问她?你怎么没有抓住时机好好拷问她?”

刘嘉瑾气鼓鼓地噘嘴道:“看到你时,你那样子都要把我吓晕了,哪还有时间拷问那她?!等我想起问她时,她早已不见了踪影。我感到她神秘得跟鬼一样,一眨眼就不见了。现在我有时间来拷问你,她是你的什么人?为什么你会在深更半夜和她在一起?你们在一起都做了什么?你们有没有那种——”

我心里暗自释然说:“她是我的什么朋友,这的确是个大问题,应该请相关专家学者开个研讨会,好好研究一下,写个调研报告交给你!”

刘嘉瑾皱了皱眉:“钟阿狼,你说不说实话?小心我掐你!”说着,一只粉红玉手已伸到了雪白的被褥下面,离我那最后的城堡只有一指之地。

我忙举手投降说:“我们是什么朋友,当然是男女朋友呀,就像你和我,男人和女人那样做朋友罢了,不过声明一下,我和她还没有发展到我和你的程度。我倒是有那个贼心,可是人家看不上我。”

刘嘉瑾猛地抽出那只手,恨恨地说:“钟阿狼,你嘴里有没有一句实话?好吧,她是什么人我暂不追究了。那你告诉我,你这一身伤是怎么回事儿?”

我如实相告,把自己和老臭去恐龙别墅的事儿前前后后说了一边,其中某些关键的“女士不宜”部分略作了改动,比如将日本女模特的脱衣舞表演、猛男与豹皮女的实弹演习,统统改成了高雅的交际舞、俄罗斯女郎冰上芭蕾表演。至于到了后来的鬼妓娱乐节目,我则毫不隐瞒实话实说。

刘嘉瑾开始听得慢不惊心,还摇头说:“就你和你那位狗屁朋友还有这么高雅的兴趣?”但听到后来,刘嘉瑾吓得握住我的手直抖,小脸儿颜色都变了。

最后我说:“我晕倒之后,恍惚中看到一个金甲天神突然出现,一把抓起我就走,那腾云驾雾的水平比坐飞机舒服多了。再后来——再后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刘嘉瑾:“钟阿狼,你就编吧,我知道你又在编恐怖小说是不是?不过编的倒挺吓人的,我恐怕晚上要做噩梦了。”

我抚摸着她的手说:“正好,晚上就在这里陪我吧,我腿不能动了,但小弟弟依然没有丧失战斗能力,咱来一个高质量的女上位男下位,如何?”

“真没羞没臊,我没时间,你自己打飞机吧!”刘嘉瑾一脸通红,佯作气恼地拿粉拳打我。

这时,刘嘉瑾的手机突然响了,是她们医院的主治医生找她。“宝贝,好好养伤,我有时间就来看你!”刘嘉瑾说着在我嘴唇上吻了吻,整理了自己胸前的白大褂急匆匆走出去。

门砰的一声关上。偌大的贵宾病房只剩下我一个人。

“娘稀屁,有钱人就是会享受,住这病房简直跟度假一个样。啥时候农民工兄弟也住上这样的病室,我们的社会就真正和谐了。现在那些专家名人们说起农民工,全都他妈的一副居高临下活菩萨降世的嘴脸,其实全都是逢场作戏,拿同情农民工的矫情表演来为自己脸上抹光。如果要真正提高农民工地位,要他娘的鬼户口干什么?要他娘的经济适用房做什么?光说不练嘴把式,纯粹一帮狼狈勾结的混账王八蛋!”我一边嘟嘟囔囔杂乱无序地感叹着,脑子里又闪现出红衣MM小红的倩影。

实话实说,对于我晕倒至醒来的这段时间,我的大脑的确一片空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实在说不出个一、二、三。如果刘嘉瑾没有说谎(她说谎的可能性不大),那么,那个送我前来的神秘红衣女孩应该就是小红。

我取出手机,拨号——13801012X34。这是一个存在我脑子里想忘也难以忘掉的号码。

通了。话通那边传来我熟悉的声音:“狼哥哥,是你吗?”

“是我!”我说。

“你现在怎么样?你的腿还有——”她问。

“我很好,体壮如牛,力大如山。”我努力想说得轻松一点。

小红:“真的吗?那我就放心了!”

我说:“谢谢你救了我!有时间我请您吃肯德基,或者到星巴克去喝咖啡。”

小红:“当然我很愿意去,但是最近不行!”

我说:“为什么?我现在住在XXX高档贵族医院的高档病房里,寂寞无人陪伴。这个时你就是我最亲爱的人,我很想很想见到你!”

小红:“过两天我去看你。就这样吧,我还有事,挂了!”

电话那边成了盲音。

 

 

我若有所失,从小红的声音里,很难听出她究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但我分明听出来她一定是有事情。这个鬼怪精灵的小鬼可能正在做着什么大事,否则她不会置我的热情主动而不顾?那么,女鬼小红会在做什么事呢?她仅仅是一个游弋人间的小女鬼吗?我再次想到了我们的初遇,在阴森森的地铁里,她匆匆进来,满车都是鬼魂。她是那样的惊慌不安,与我紧紧相依。她给我戴上的那只粉色眼镜是什么魔物,为什么戴上它就能看到阴魂猛鬼?思来想去,我决定进一步和女鬼小红进行情感沟通。我这个人还有一个特点,越是搞不明白的就越要搞明白,包括不惜一切手段。我给小红发了一条手机短信:

小红小红我爱你,

就像老鼠爱大米。

在寂寞的高干病房里,

我深情地呼唤你。

呼你千边也不厌倦,

爱你万年也不后悔。

懂你,等你,

至到海枯石烂,

纵使香山化作了万里汪洋,

我仍是那汪洋中的一尾鱼,

呼吸着你的呼吸,

盼望着你踏着一朵祥云,

前来,与我约会……

题目暂定名——《约定》。

呵呵,我都被我自己写的短信感动得想哭了。有文学才华的人就是不一样,随便一写就能写出一个感天动地、泣鬼神、千古流传的名诗来。然而出乎我的意料,小红仍没有回信儿,哪怕是一条短信也没有回,更别说回一个电话与我逢场作戏“情调、情调”一翻。

我感到了某种很久没有体验过的失落。不应该是这个样的,凭着我的英俊潇洒,凭着我的文才飞扬,任你是如何高傲的、高不可攀的公主小姐,只需我稍加煽风点火,保准能顺利到手。如果我愿意,再稍加努力,轰伊上床也只是稍费吹灰之力的事儿。

然而,这一回,女鬼小红竟然不理我!

太伤自尊了。

我这个人优点很多,比如说,屡败屡战,绝不言弃。你不理我是不是?对不起,我偏要攻下你这座城堡不可。尤其是小红,尽管她是一个小女鬼!说一句让许多女孩子不太愉悦的话,就是这样一个小女鬼,也比那种花枝乱颤却如白开水一般寡淡无味的女孩强十倍百倍千万倍。

于是,我决定要勾引女鬼小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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