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杂谈:一个都不宽恕 |
一位孩子刚刚幼儿园毕业、正准备入小学的孩子的家长告诉亦农老师,北京某某小学在关于外地孩子上小学收费上,耍出了一个新花样。该学校不让外地户口的孩子家长交赞助费了,但是却必需要捐助相应物品。
该家长的孩子今年秋要上小学,为了孩子上学,他颇费周折,四处寻找四处碰壁。有的学校明目张胆要收赞助费,且理由十分充足:对于户口在我们辖区的孩子,我们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绝不多收一分钱赞助费,你的孩子是外地户口,对不起,要想在我们学校上学,就得交赞助费!当然,你有不交赞助费的权力,那我们也有拒收你的小孩子上学的权力。
最后,该家长来到某校,某校倒是热情接待,顺利给孩子报了名。就在该家长暗喜人家没有提赞助费一事时,接到通知要求到学校开会。会上,该学校一位负责人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最后拿出一份新生名单,明确告知:该校本学期小学只收50名学生,其中有10多名是外地户口的孩子。中央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收外地户口孩子的赞助费,学校大力响应并支持,绝不收外地户口孩子一分钱。但是,赞助费可以取消,外地孩子的家长却必需要承担一项义务,即每位孩子家长必需向学校交纳价值一万元的物品。比如,你是做家具生意的,那么就向学校捐助价值一万元的课桌、课椅、办公桌等。如果你是做食品生意的,那么就要向学校捐助价值一万元的食品。
由此,善于联想的亦农老师就想到,如果该学生家长是做医药生意的,那么是否要向学校捐助价值一万元的医药品呢?再比如,如果该学生家长是做避孕药具生意的,那么他是否必须向学校捐助价值一万元的安全套?又比如,如果孩子家长是一位民工,正在某建筑工地打工,那么,他是否必须向学校捐助一堆价值一万元的砖头瓦块呢?
……
在市场经济时代,很多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也深受影响,越来越象狡猾的生意人了。即然国家不让孩子家长交赞助费,人家就脑筋急转弯,生出一个变种,不让捐款就捐物资吧。物资不是人民币,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许学生家长捐物。因此,学校负责人就不必承担相关责任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学生家长的捐助了。
该学生家长告诉亦农老师:在该学校负责人进行如上安排时,一再强调,不许这些外地户口的家长向外人讲说,更不得向媒体公布如此事实。该学生家长因为孩子要在该校上学,所以一肚子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并老老实实随时听候该学校的召唤,如实向学校捐助物资。
有苦无处诉的该学生家长最后选择向亦农老师倾诉。他不知道亦农老师竟然是著名的博客,虽然博客点击率远远赶不上人家徐静蕾先生,但亦农老师的博客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这不,亦农老师路见不平,立即拨刀相助,已将此事诸之于文,并通过博客公之与众。
最后,亦农老师声名:希望该小学立即收回其这种不法行为,否则亦农老师将毫不克气,将其学校大名公之与众。那时候,相信我们伟大的、公正的、雷厉风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相关部门,会给他一个回答的!
同时,亦农老师也希望有类似形为的学校,尽早收手。否则,亦农老师不答应,广大学生家长不答应,相关政府部门不答应……
著名专家学者教授博导(假冒)亦农先生
2006年7月3日于北京哲穴
以下是亦农老师的一则个人广告,不想看者可以马上换频道:
职业博客,卖字为生
亦农老师,因长像与多灾多难的祖国很相当,故当不了靠身条脸蛋为生的著名影视歌明星;因生性不会拍马溜须,故当不了欺上瞒下的权高位重官老爷;因不会坑蒙拐骗弄虚作假,故做不了一夜暴富的富商巨贾……亦农老师实在没有别的本事,好再老天爷开眼,赐给亦农老师一只会生花的妙笔,于是,亦农老师只有来卖字为生了。
亦农老师自称中国第一个职业博客,究竟是否第一,还有待考证。但亦农老师以博客为舞台,卖字为生却是眼巴前正在进行中的事儿。您买书看杂志,不也得花几两银子吗?您看了亦农老师的博文,呵呵一乐,正气上升,浊气下降,身体健康,全家幸福,财源滚滚,福寿无疆,亦农老师也就不会因为写博文掉无数根白头发而感到遗憾了。有钱您捧个钱场,没钱您捧个人场,1元不少,1万元不嫌多。在此,亦农老师向各位读者老师深深一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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