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世界杯结束了,“国十五条”的解释性文件终于要出来了。据说国家有关部门的解释性文件(“国十五”配套文件)已会签完毕,即日公布。北京市的细则也可能会在这个周末与市民见面。正式出台时间以政府部门的文件为准:)。
我有个建议,各地城市若要出台细则,最好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解释性文件发布之后。在行政性宏观调控的季度,当然要讲政治,但如果动作过快,非要抢个沙发什么的,也可能会不其然地给有关部门出一点难题。在细则这个问题上,我个人觉得杭州市比较聪明:杭州不会出台细则,按中央文件办就是了。再说了,“国十五条”好像并未要求各地都出台细则吧?
如你所知,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弥漫着浓郁的观望情绪。但即使国家有关部门的解释性文件发布了,重点调控城市如北京的细则出台了,这也并不意味着市场观望的结束。有可能,这只是另一种观望的开始。
我很为这种观望担心。我担心的是,市场将为观望付出代价。
地产商在观望。这是绝望之中带着幻想的观望:政策会不会有缓和余地?有没有漏洞可钻?观望的结果,就是有意放缓开发节奏,拖延产品(商品房)上市时间。
有关部门在观望。这是一种被动的观望。譬如,按新规定, 6月1日起,土地出让是限价格、限面积、限户型基础上的出让。那么,各地的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就被迫作出调整,而且出让土地的过程、程序和步骤会更加复杂。究竟怎么做?土地部门要观望。观望的结果,就是产品(商品房)的上游生产要素——土地出让数量将会大为减少。
购房者在观望。再调控之后,房价会不会下跌?如果会,下跌多少?以后是小户型一统地产江湖,投资的风险有多大?等等。观望的结果,就是市场成交面积大幅减少。
顺便提一句,号召半年内甚至3年内不买房的建议,是不负责任的。
房地产市场总是呈急风暴雨似的发展,并不总是好事情。适当调整是必要的。但是,假如观望期过长,我隐隐觉得,房地产市场可能会为5月下半旬以来的观望付出代价。这种代价是什么?我不想明说,否则,肯定会招致无数恶意或非恶意的板砖。200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