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笔录泄密案”调查结论难以服人
(2010-11-18 17:10:31)
5月2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谁泄露了强奸案询问笔录”》一文,报道了河北省邯郸市张丽平(化名)的强奸案询问笔录遭外泄并被张贴一事。日前,邯郸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接受采访,首度公布了此案的侦破审理情况。据联合调查组副组长、邯郸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称,经过调查,主办案件的民警王永志,是强奸案询问笔录的泄露人。王永志承认自己让工作人员将询问笔录扫描进电脑,打印出来后交给了张丽平当时的代理律师布占元。目前,布占元失踪,王永志已被移交检察机关,并被提起公诉。(《中国青年报》11月17日报道)
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谁都知道应属秘密文件,更何况涉及极为隐私的强奸细节,公安机关更有义务谨慎保密。然而,这样要命的隐私,竟被人轻而易举地从公安局搞出来,又随随便便地到处张贴,大有不把受害者“臭死”不罢休之势,如此凶狠、下流、粗鄙、野蛮的一幕,实在令人痛心。然而,如此重大的一起泄密案,调查结论竟然简单得让人不敢相信——案发时就已被高度聚焦的当事民警王永志,在长达几个月的调查之后,依然还是唯一责任者。当然,案情简单,未必就不真实,但问题是,简单也要有简单的逻辑支撑,否则就很难让人相信。
那么,体现在此案中的逻辑,到底应该是什么呢?那就是王永志泄密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不论是谁,做事总要有自己的理由和目的。警员泄露强奸案询问笔录的罪错有多大,王永志不可能不清楚。可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那肯定是有出于利益追求或压力解脱的考虑。而无论出于哪种考虑,都要涉及到另外的人,都有更深的背景、更多的“案中案”需要挖掘。而在本案中,在公众没有听到王永志自己发出的声音时,调查组一方面说“王永志本人悔罪态度较好”,一方面又表示还没有找到失踪的另一重要当事人布占元。而找不到布占元,也就意味着案件无法深入挖掘。仅仅凭着王永志本人的“认罪”,就把案子移交到检察院,这到底是一种草率,还是另有隐情呢?
而报道中提到张丽平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录音,无疑又加大了人们的上述疑虑。在这份录音里,王永志告诉张丽平:“他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现在责任都让我扛了,我怎么办啊?”“你要有证据,你就告,不要怕影响到我。我真希望你有证据把他们拿掉,还我一个清白。”如今,此案移交检察院也已长达数月,这份录音是怎么回事?王永志的说话机会,能不能在检察院、法院得到保障?鉴于此案的社会关注度,能不能将此案的庭审过程向媒体或公众开放?公安局的调查结论缺乏逻辑支撑,检察院的公诉意见,法院的庭审调查,能不能避免这样的缺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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