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对药企真的毫无办法?
(2010-06-21 17:05:00)
人保部公布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前后,多种目录药品开始悄然涨价,涨价最高的药品涨幅达82%,一些仿制药的价格甚至超过进口药。由于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市场前景广阔,但要由政府定价,而政府定价要先看国家发改委的定价,国家发改委往往又不能马上查清每一种药的价格。结果,就变成了药企向当地物价部门登记备案——登计备案价作为药品招标价——国家发改委再参考各地招标价格作为定价参考。药企抢占价格制高点、争取主动的策略,就此得手。(《中国青年报》6月17日报道)
药品进入了医保目录,为什么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涨价?答案不言自明:那就是药企早已摸透了药价审批的软肋——审批越严,权力越集中,审批部门就越是掌握不了真正的成本,审批的依据,就只能是企业报多少是多少。有了这样的背景,进入目录药品的企业,谁能不争先恐后地涨价呢?
物价部门的职责,就是在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上给群众把好关,可从上述事实来看,目前物价部门还远远没有尽到这个责任。在湖南曝出了“芦笋片暴利”事件后,湖南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在芦笋片的价格核定问题上,物价部门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细的问题,定价时没有了解到15.5元/盒的出厂价和30元~40元/盒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了136元/盒的投标指导价。类似这样的“把关”,笔者相信决不仅限于一地一级,也决不仅限于药品价格。
手握审批权,却没有能力掌握真正的价格成本,只能任凭企业瞒天过海地虚报。在自身利益不会伤筋动骨的前提下,物价部门可以对此见怪不怪,但是长此以往,百姓的利益屡受侵害,物价部门的屁股底下,也必然会逐渐成为火山口。药企会利用体制漏洞寻求主动,物价部门争取主动的着眼点应该放在哪里呢?在目前环境下,我认为应该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实行重点审批制度。对于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要按照临床应用量,确定哪些是重点审批药,哪些是一般审批药。对于重点审批药,要实打实地掌握真实成本,参考供求关系,确保本机关审批的价格经得住质询。对于一般审批药,可以通过间接材料,或责成下属部门、地方物价机关提供相应调查,共同承担审批责任。只有突出重点,克服“手大捂不过天”的弊端,物价审批的实效才能显现出来。
二是物价部门要有自己的“外脑”和“腿”。所谓“外脑”,就是要建立一支经验丰富、利益超脱的专家团;所谓“腿”,就是要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群。企业要涨价,往往拿着原材料等上游价格说事,但是上游价格到底涨了多少?整天坐机关的人往往并不清楚。如果有了自己的专家团,有了自己的价格信息群,唬人的涨价申请就能被识破,把关的主动性自然增大了许多。
药价虚高的原因很多,体制性原因是根本的,但在很多问题不可能一夜之间解决的情况下,物价部门从管住目录药品的角度发挥作用,起码也算是添砖加瓦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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