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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这一起博客侵权案如何判决

(2009-02-25 22:47:16)
标签:

博客

侵权

诉讼

看点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因对《第一财经日报》北京分社记者章轲发表的一篇文章不认同,身为教授的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自己的博客发文,称章轲为“科盲”、“残废”、“无知无耻”。因此,张博庭被章轲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起诉。北京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博庭亲自到庭否认侵权,拒绝道歉。(《京华时报》2月24日报道)

    笔者搜到并阅读了章轲的评论原文。作为一般读者,我们虽然不能肯定,他对水电开发说的全是“内行话”,但是不同于一般评论作者的是,他的文章并非根据新闻内容所写,而是源自采访,这起码有一定的“眼见为实”作基础,有一定的“现象真实”作支撑。如果在阐述观点时,要求评论作者像专家那样,对评论所涉内容百分之百内行,我觉得是一种不近情理的苛求。而以专长为资本,对评论者进行肆无忌惮的嘲讽挖苦,没有一点与人为善的态度,就更为公众所憎恶。从这个意义上看,专家在自己的博客上称章轲为“残废”、“无知无耻”,确实有侵害评论者之嫌,被告上法庭当在情理之中。

    个人认为,从社会意义来看,此案的主要看点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评论文章中即使说了一些外行话,是否就构成了“无知的煽情和无耻的造谣”,是否就可以上纲上线到“公开的污蔑和反对国家的发展政策”?如果各行各业的专家,都如此刻薄地对待别人的“外行”,舆论环境又如何保障?

    二是专家的“揭露”方式,到底是应该建立在学术的基点上,还是借题发挥式的人身攻击?从事件的因果关系推理,章轲发表评论,与所谓的评选绿色人物没有关联。但是我们这位专家,却搬出绿色人物评选这件事,对章轲极尽嘲讽挖苦。类似做法是否侵害了别人尊严,法庭如何认定,确为公众所瞩目。

    三是法律对贬义评价与侮辱如何区别。如今,博客中语言尖刻的情绪文字并不少见,到底是贬义评价,还是肆意侮辱,也往往各执一词。博主与被伤害者诉上法庭的还不多见。但这样的争论、纠纷已呈日益增加的趋势。本案如何认定,同样引人关注。

    四是博客和论坛上言论,是否应认定为报纸和正式的刊物。此前有法律界人士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一般网民不是官员,不是名人,没有多大号召力,博客这种传播方式也不能与传统媒体相提并论,所以在博客中骂骂人也就不算多大的事。具体到本案,如果法官循着这样的思路,原告争取一个道歉的诉讼请求,恐怕也难以实现。

    博客侵权案的日益增多,使人们对类似官司的期待,已不仅仅是个案的谁输谁赢,而是是否可以通过这些案例,使舆论环境能够循着法制的轨道健康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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