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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疯狂拿地风险能有多大

(2007-09-19 00:32:11)
标签:

房产/置业

开发商

地主

疯狂拿地

风险提醒

住房民生

分类: 时事评论类——文章列表
    首届珠三角房地产投资高峰论坛目前在东莞举行,来自国内的地产大腕就广深房价,今后发展趋势发表了各自看法。而上周二,广州土地盛宴上连续诞生地王也成了大会热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称,市场目前已有风险,开发商疯狂拿地是盲目乐观。(《南方都市报》9月15日报道)

    如果这位国土局官员掌握着秘不示人的转折性政策意向,这样的警告也许还有意义。如果仅仅就是他提出的“未可预见的政策风险、调控的风险、管理上的风险和市场风险”,相信众多开发商只会会心一笑。即使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说开发商疯狂拿地是“盲目乐观”,也同样让人读不出任何说服力。

    未可预见的政策风险、调控的风险,近一两年开发商经历的还少吗?哪一次让他们伤了筋、动了骨?他们早就看透了地方政府“既是房价上涨受益者,又是调控政策执行者”的投鼠忌器心态,所以也就摸透了政府雷声大、雨点小的调控作为。所以开发商的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是否淡化了自身的利益诉求。如果这个前提“硬”不起来,开发商疯狂拿地就不会有真正的风险。

    管理上的风险和市场风险又在哪里呢?现在的开发商,自有资金1元敢做10元甚至20元生意的非常普遍,为什么他们敢这么做?因为土地出让金可以拖欠,开发期多长大多没有限制,地皮又可以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贷到款后给建筑商一小部分作预支就可以开工,房子一动工又可以预售楼花,提前回笼资金,然后才考虑归还政府的土地出让金、银行贷款及拖欠建筑商的工料款。以这样的程式运作下来,即使房子不能如期开发或者卖不出去,套住的也是银行、建筑商或消费者。

    开发商疯狂拿地有没有风险,我觉得政府官员的提醒意义并不是很大。真正有意义的,是政府应该反思,开发商到底为什么能够“疯狂拿地”。黄文波副局长认为:房价只是住房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房价并不代表住房,至少不能够全部代表住房。政府只要解决好社会弱势的住房问题,并构建一个比较完善、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适合城市特点的住房供应体系和消费体系就可以了。我赞赏这样的观点,如果换个说法,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政府把开发廉租房、经适房、双限房等各层次民生用房的土地留足,再理顺开发体系,完善供应方式,剩下纯粹列入市场化的那部分高档房地产,价格多高也是一个愿打愿挨的事,管他干什么呢?”

    如果我的理解不错,这位副局长论坛发言的主题,就应该是“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和消费体系的构建”,而不应该是提醒开发商疯狂拿地会有多大风险。因为只要政府做好了与住房相关的“民生文章”,让占绝大多数的低收入者、中等收入者都能各得其所,此外的高档住房开发风险,大可交给市场来调节,提醒与否意义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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