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做一个说明……
这是从初三写到大一的小说。
不得不承认,它很青涩,而且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的小说,但是,我毕竟在这小说上花了很大的精力。
有时间的话,我想我会重新再整理一次。
5年来,不断重写,不断的接受一个审判的过程。
今天,终于可以停顿,而后正视以后的日子。怀旧是坏事吗?我不知道。无所谓了,我已经怀念了6年,莫非还要继续怀念下去?
恩……开始帖吧,每天一期。
2005年4月8日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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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开始,又从哪里结束。
或许,这只是一个既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的故事吧。
OVERLAS
在高二的下学期,我转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记得PAUL说过,如果明白孤独的滋味。那么每一个城市的夜并不会不同。其实孤独对我来说,已经是很麻木的了.我生在一个庸俗的家庭,父亲成天混迹于官场,酩酊大醉,出差,成天不归;母亲呢,也是个公务员,却只知道到各地去参观学习,所谓的“取经”。对于这些,我都只能学着适应。从小,大部分时间只有我一个人在家。父母怕我乱跑,于是买了一大堆的书,让我在家里面看。所以从我记事起,就只知道书这个东西的存在。接着他们又给我买了电脑,在那个充满286,386不知多媒体为何物的年代,我在单纯的“0,1”语言中,逐渐走进了另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我觉得这是父母给我带来的最大好处。
小学生活,更让我变得异常孤僻。因为我看着身边的那一群人,心里总是不能理解:他们还在天真的唱着儿歌,学着1+1,怎么能和我这个三岁就背完唐诗三百首的人相比!也许是我太自负了吧,于是我不和他们说什么话,上学放学也是一个人走,就连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也是闭口不答,只是木然的望着他。结果我成了全班敬而远之的怪物,甚至连少先队也没有让我参加。我现在还记得,那个时候过年流行送贺卡,我只收到了一张贺卡,而且也仅仅是同桌觉得过意不去,才给我的。
我在这样的情形下过完了小学的整个六年。我原以为我会继续沉默下去,结果,终于遇到了属于自己的朋友。
初一,很偶然的,认识了Java和Bee.他们开始令我改变。Java是一个数学天才,那个时候我的语文还过得去,于是和他互补长短;而Bee呢,说起来也很好笑,是因为他想借我的书看,所以才和我成的朋友。我家的书有1万多册,足够他借一辈子了。这意味着,我和他们,将成为一辈子的朋友。
正当我以为自己能换一种活法的时候,父母的工作又调动了,我,要离开Java和Bee了。
走的时候,和JAVA,BEE喝了很多酒。因为人在最伤感的时候,只有麻醉自己才能解脱。所以现在每当我痛苦的时候,我就会说“用音乐来麻醉自己”,“用游戏来麻醉自己”。而我,又常常痛苦。
记得那天我们三个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我们都在哭。
现在,我到了这里。
又将面对一个陌生的世界,又将一个人忍受着孤独的滋味。
当老师把我介绍给同学的时候,看着那些投来的分不清是惊奇还是敌意还是善意的目光,我强烈的感到一种厌恶。
老师把我安排到了最后一排。我也乐得如此,闲来无事就看着窗外。外面是医院的病房大楼,每天看着那些被各种病痛折磨的人,我在想,我们都会有这么一天的。于是开始写小说来打发时间,记得第一篇小说名字是《幼稚》。
大概是老师看我上课不怎么爱讲话吧,又把我调到前面去了。后来我在想,也许,他的这个决定,改变了我的一生。
记得那天是阴霾着的星期一下午。班会。
当我拿起书包往第二排走时,脑子里好象什么也没有想。直到坐下来,前面的同学转过身来打招呼,我才渐渐回过神来。
前面坐的是个女生,不过我和她并不是很熟。其实,我在这个班上,跟任何人都不熟。
她对我抱以一个微笑,然后说:“HI!以后就是近邻了,考试什么的,要多多帮忙哦!”
我笑了笑。很快我就知道了她的名字:徐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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