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小节与八年】
花儿乐队终于在多方的压力下,由唱片公司出面发表声明,承认他们的歌曲「喜刷刷」等,实属抄袭之作,并向社会大众道歉。
之前,花儿的主唱大张伟还抵死不从的否认,以为「一皮天下无难事」,睡个觉就雨过天晴了,没想到正义咬得这幺紧,穷追不舍,终于还是认了。
音乐是不是抄袭?在认知上是相当容易的事情,根本赖不掉。在网络的时代,信息这幺发达,还想抄袭无人知晓,简直是开玩笑的。我第一次听到「喜刷刷」的时候,就觉得旋律很不错,可以说是市场上的畅销风格,这帮年轻人可以啊!对于花儿乐队的原创力刮目相看,结果是抄来的旋律,喔,原来如此,难怪、、、
我也是个创作人,太深知创作的甘苦了。有时为了几个小节写不好,头痛好几天,食不知肉味。当问题解决之后,又有一种形同性爱之后的快感。好旋律得之不易啊!罗大佑为了这些旋律,头都快想秃光了。而就我所知,罗老师创作的灵感来源,是听无数的音乐,他认为想要有好的创作,就必须多听才能有刺激。不过就算是音乐教父的罗大佑,别人的音乐听多了,难免还是会带点别人的东西进入到自己的创作里。例如他收录在「家」专辑里的「超级国民」,就抄袭自英国披头四乐队的名曲「黄色潜水艇」。不过罗老师比花儿这些晚辈聪明,在抄袭的过程中,会以他自身深厚的音乐功底进行改造,把别人的一首曲子改造成自己的曲子,改头换面之后,让人听起来,只能说他受到某些人某些作品的「影响」,却不能说他是抄袭。
黄品源的「你怎幺舍得让我难过」就不晓得与多少歌曲有雷同的嫌疑,至少就有里昂˙瑞琪的「HELLO」与西洋老歌「卡萨布兰卡」两首。有时得来不易的旋律,如果太好听了,有时自己都会担心:怎幺这幺好听?会不会是别人的歌曲自己不知道?当我写完「新鸳鸯蝴蝶梦」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我怎幺可能写出这幺好听的旋律?于是我到处唱给别人听,然后问他们:有没有听过?当所有的人都告诉我:「没有听过,不过挺好听的」之后,我才敢发表。因为我就是怕我会在无意中抄袭了人家的作品,自己不知道,等到发表之后补救来不及了。
披头四在过去也曾说过他们是全世界最伟大的音乐大盗!他们的许多畅销作品事实上都是由抄袭出发,改造成功的作品,手段极其高明。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旋律音符的世界里,创作人本身也是在不断抄袭、改造、互相融合的过程中成长,影响在所难免。为何世界版权组织规定超过八小节就算是抄袭呢?因为它给你八个小节的空间,让你进行改造,如果八个小节你还拿不下,你的功力也太差了,只能判你抄袭。我认为这样挺合理的啊,八个小节呢!!
花儿乐队的「喜刷刷」不但超过了八个小节,并且干脆是整首抄袭,吃相难看。我认为如果真的认为原本的旋律太棒了,棒到无法改造,那干脆花钱买版权翻唱不就行了吗?我的「世间人」就是买日本音乐人的旋律,由我写词的歌曲,因为那个旋律太完整了,我改造不了,只好花钱买,这没有甚幺关系。而花儿乐队是不是太在乎身为创作人的荣誉,认为花钱翻唱太没面子了,宁可抄袭,结果更麻烦,搞得自己多狼狈。
我听过的音乐不算少,只要是有抄袭嫌疑的国语歌曲,基本上都逃不过我的耳朵。可是百分之九十九都没超过八小节,现在来了个花儿,我只能说创作的祖传秘方,他们还未得到真传,早得很呢。
安哥到目前为止,一共出过九张唱片,发表过八十多首原创歌曲,除了「陪你到天涯」、「世界变了样」、「世间人」三首曲子之外,其余的作品都是我自己做词作曲,有时还负责制作、编曲、合声、演奏,忙得不亦乐乎。现在要推出「眼红」专辑了,里头一共有九首新歌,照样是由「百忙之中」的安哥负责所有歌曲的创作,好不好听见仁见智,不过我可以保证:决不抄袭。
抄袭是一种小偷的行为,过去台湾黑社会份子如果当小偷被抓进去了,宁愿说自己是杀人犯,也不愿说自己是个小偷。「小偷」这两个字太不名誉了,花儿原本想以「大盗」的姿态,置社会舆论公义不理,结果事实证明还是小偷。
「庄子」说:「窃勾者诛,窃国者侯。」花儿真倒霉,偷了首歌就千夫所指、名誉扫地,而陈水扁用两颗假子弹偷走了台湾的政权,却称孤道寡,台湾人民早晚以他们的声音将阿扁伪政权进行喜刷刷!!花儿的八小节、阿扁的八年,只是小偷与大盗的分别罢 了!
良心啊良心,一斤能值几块钱?
我挺喜欢花儿的,只不过爱之深、责之切,身为年轻人的偶像,当然要求的标准要相对高一点,所以我下笔也狠一点。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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