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2>
2.【被迫承认结婚】
我是在1988年4月结婚,当时我只是在小酒吧驻唱的歌手。我之所以对婚事速战速决,除了小丘与我的感情成熟稳定之外,还有就是我们都希望在成名之前完成终身大事,这样有朝一日「万一成名」了,也不必为结婚的事伤脑筋。因为你若是明星,要结婚了怎么可能瞒得住?倒不如趁大家还没注意你的时候赶紧完事,以后就干脆否认到底。
终于有一天我竟然真的成名了!我和小丘就按照先前的想法,对外一概否认结婚。虽然我不是偶像明星,但是原来我以为我是,只是不为社会所接受罢了!哈!哈!
在我成名之后,年轻、多金、有才华、长得马马虎虎的黄安先生竟然未婚!于是有许多热心的好事之徒竟然还替我安排相亲、介绍女朋友,弄得我乱尴尬的,我只有以「目前以事业为重」婉拒他们的好意,回到家里我和小丘提起,我们两个都哈哈大笑。
我已经结婚、有小孩的事情被我隐瞒了好久,见过小丘的人都以为她只是我的女朋友。直到1995年,台湾演艺圈突然盛传我已结婚生子的事实,不断的有媒体找我求证,我仍是否认到底。
直到有一天,台湾某个报纸记者深夜打电话给我,要我承认结婚生子的事,我在电话中仍「死鸭子嘴硬」的否认到底!最后该名记者说:「黄安,我们手上有你当年的结婚照,你不要再否认了!如果你现在痛快的承认,我们就往「好」里写,如果你还是否认,就别怪我们笔下无情,明天见报吧!」。
我不知道她是怎样搞到我的结婚照的,后来才知道是当年参加过我婚礼的朋友「出卖」了我,提供给他们。事到如今,我看纸包不住火了,何况我已转型做电视主持人,已经不在乎维持白马王子的形象问题。所以我告诉该名记者:「好吧!我承认我结了婚、有小孩,要怎么写随你便,我承认就是了。」。
我结婚的消息是第二天该报的独家头版头条,我看了之后只是苦笑的对小丘说:「我终于结婚了,耶!」。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