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某报以《2007广州地产中介灰幕谁推高了二手房价?》为题,掀起了一轮声讨地产中介的浪潮。整篇文章读下来,作者披露了很多中介行业的细节,尤其是作者戴着一副有色眼镜进入这个行业之后所看到的负面信息,这很能够满足外人欲图了解中介这个行业的猎奇心理。可是,作为一份以深度、客观著称的报纸,我不能不说这篇报道有失水准,特别是那个明显带有影射、误导意味的标题堪称败笔。
房价上涨的原因究竟要归结于谁?一手楼价上涨的罪魁祸首很多人都认为是地产商,如今此篇报道一出又不知有多少人将二手楼价的上涨归罪于地产中介?!其实很好理解大众急于追究责任人的心理,在咄咄逼人的高房价之下,在不能满足的住房需求之前,在越拉越开的贫富差距之间,人的心理很容易因为切乎自身的利益因素而变得焦躁,失去本应有的平常心。这也是法律审判之所以要回避有利害、血缘关系的证人的原因所在。如此情势之下,与消费者面对面的开发一手楼盘的地产商、买卖二手楼的地产中介自然首当其冲,一旦擦枪走火就很容易成为众人指责的靶子。
我们其实没有理由去指责地产商人的惟利是图,“逐利”是商人的天性,是市场经济的源动力,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它就是被允许的,否则国家也没有改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所以,当我们知道地产商低廉的土地成本可以卖出高额的房价获取暴利的时候,我们可以诧异,可以思考为什么土地的价值会被低估,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因为暴利而指责地产商没有良心,只要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给商品定价本来就是商家的自由。如果地产商在获得土地以及建设的过程当中存在暗箱操作,自然有法律来制裁。如果现行的法规有被开发商利用以获得暴利的土壤,我们就应该将相关的漏洞弥补,将相关的法规完善。
我们同样没有理由去指责地产中介,如果说仅仅因为小部分从业人员的违规操作,或者说仅仅凭借经纪的三寸不烂之舌,就足以成为二手楼价上涨的理由,我们又如何解释在房价上涨的2004年之前逢二手楼必“贱卖”的事实?那个时候,无论多新、有没有人住过的房子,只要一转手业主就必定要亏上一笔钱,而当时的中介行业远远没有今天这么规范,吃差价的情况更加严重。在当时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下,经纪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花费到说服业主接受“贱卖”的现实上;正如今天在求大于供的卖方市场下,经纪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花费到说服买家接受“高价”的现实。这种说服,你可以说地产中介是为了一己私利(这很正常,中介不是公仆),但是你不能否认有很多人在经纪的努力下找到了心仪的房子。“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家平时在媒体上看到往往多数是地产中介的负面新闻,但是大家也不能否认现实中有更多中介促成的交易多赢案例。
实质上,真正应该被重视的是已经发生逆转的供求关系。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统计数据,从1993年开始长达10年的时间里,广州新建商品房的市场消化率除在2001年曾经昙花一现地出现过超过100%的情况外,其余年份的预售成交面积无一例外是小于批准预售面积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供大于求的市场,所以我们很能理解为什么期间广州的的楼市除了在亚洲金融危机破灭之前曾经风光过外一直处于比较低迷、稳定的状况。但是,这一情况从2004年开始被逆转。统计数据显示,广州的商品房市场在2004年达到115.4%的市场消化率之后,市场消化率逐年走高,到2007年上半年这个数据已经大幅提高到158.54%。与此同时,正如大家所看到的,广州的楼价一年比一年上涨的厉害.

后记:
在这篇文章里,我并不想深层次地探讨供求关系发生逆转的原因,这远非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清楚。但是,我想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供应和需求的源头不在地产商的手里,也不在地产中介的手里,将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相当于“中间商”角色的地产商和地产中介既不公平,也缺乏逻辑。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一些媒体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者说为了某种目的(比如吸引眼球、追求轰动效应等)故意忽视了这一点,又或者因为某些掣肘不敢去说一些东西。他们甚至只通过一些基层经纪的言论或者操作方式,没有经过客观严谨的分析就判定二手房价的上涨缘于地产中介中某些人的不规范操作,这种做法显然是缺乏专业精神的。要知道,现在经纪的从业门槛远没有记者编辑们高,他们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导说出一些错误的结论或者过分的话语,专注于业务的他们也不会像专家学者们那样用经济学严密的思辨逻辑来思考问题……
注:本文纯属个人言论,与本人所在公司以及部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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