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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刘翔”

(2009-12-25 15:48:54)
标签:

电动摩托车

机动车管理

时速

刘翔

杂谈

分类: 阅文思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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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消息: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自 201011日起40公斤以上、最大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根据国家标准,即日起,刘翔被纳入机动车管理

    其一:刘翔大概10秒钟跑了100,那么他一分钟跑了600,一个小时跑了36000,也就是说他的时速36千米

    其二:刘翔自重超过40公斤

    其三:为什么刘翔走路的时候也得按百米冲刺状态计算。大家都知道,一辆轿车他是机动车,你开着一辆轿车,速度哪怕只有10千米每小时,你仍然是机动车。因为机动车的标准是你的最高时速。所以,无论刘翔是在散步,还是蹲着不动,他的最高时速都是36千米左右。

    根据上述事实,结合最新国家标准,即日起,刘翔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 

    如果大家看到刘翔,发现他的屁股上没有机动车牌照,或者额头上没有贴上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等,请"扭送"至当地交警支队。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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