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我真的快变话唠了。
吱吱吱吱的从早说到晚。用“吱吱”不好听可,暂时想不出其他的象声词。
老大忽然问我“第三张唱片你想怎么样?”“吧嗒”下巴掉在地下,大脑一片祥云飘过,云彩上坐着各种通告表张牙舞爪的,写的密密麻麻,使劲看也看不清楚。
上帝保佑我。
很久,都,没写歌了。
第三张,好遥远啊。
换个话题。
今天在厕所忽然想到,“其实我是一个很怪的人。”我的怪癖就是极为不能接受别人的怪癖,极为不能的那种,控制不了的那种。我对人家的怪癖很敏感,第一时间扑捉到,第一时间开始难受,然后克制自己,礼貌对待,礼貌到了一定限度,精神严重受到摧残。
比如,他不停的抖腿,不停。他是个陌生人,你不可以提醒他更不能索性按住他的腿。
比如,他一边说话一边眨眼睛,像被风迷住了一样,眨啊眨,不停的眨。
比如,他说话自己老回答自己说“恩”“恩”“恩”,仿佛是喉咙里好痒痒,好痒痒,痒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就会所有的思想感情都跑到人家的毛病上去了,几乎要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工作,忘记了我是来工作的。
这是个怪癖。比喜欢扳腿还要奇怪。还不如喜欢扳腿呢。
相信每个人都有怪癖的,比如喜欢闻自己的袜子或者让自己的男朋友也一起来闻一下什么的。呵呵,其实只要不是我这种神经质的会防碍别人的怪癖,都还是很可爱的不是么。
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