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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的争议,昨日,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对外公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3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行业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
重疾险新标准有什么特点,又将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以前买的重疾险该怎么办?为此,搜狐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特别邀请专家: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张剑敏和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志男为大家细解重大疾病保险新标准。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2006年,市场上有关于“重疾产品只保死不保活”的说法,引起了很多投保人的关注,各公司的重疾险产品也遭到了很多争议。最近,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发布实施,与以往的重疾险产品相比,新规定究竟有哪些调整和变化呢?对消费者又有怎样的影响呢?今天我们特地请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张剑敏和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志男为大家细解重大疾病保险新标准,欢迎两位来到搜狐。
我们先讨论一下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只要是被保险人患保险条款中某种疾病,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赔偿,去年关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风波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的索赔原则过于苛刻,最近新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规定在索赔原则上有什么变化呢?是不是有利于消费者呢?
人保健康运营总监:张剑敏
信诚人寿总经理:方志男
方志男:大家好!首先我想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这次重大疾病保险的调整到底对消费者来讲有什么样的影响,这次的重大疾病保险有以下六个特点,先跟大家做个说明,让大家比较能够知道在调整之后有什么变化。
第一,根据目前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对整个重大疾病保险当中最常见的25项疾病定义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明确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在保险期间主要有六项疾病在保险的范围内。 第三,对重大疾病保险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当中的统一标准。 第四,对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主要责任进行了相关的规范。 第五,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整个配套宣传材料当中所列出来的疾病排列顺序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这也是我国在借鉴英国之后对所谓的疾病名称进行了规范,我国也是四个出台定义标准的国家之一,这一点对整个行业以及对整个市场起了重大的突破和改变。
张剑敏:我补充一下。重大疾病保险在前一阶段确实有一些争议,比如市场上客户都认为重大疾病保险是保死不保活,这里面我认为原因不单单是定义方面的苛刻的问题。我觉得首先是客户或者用户对重大疾病保障本身的含义可能了解还不是很清楚。第二,确实我们原来重大疾病的定义和医疗医学术语上的定义有一些差距,是不一样的。第三,我们重大疾病是从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进到国内来的,这些定义大部分都是延用国外的一些定义或者台湾、香港的一些定义,当然也有一些公司做了一些修改和调整。 由于这些原因带来了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说重大疾病由于国内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障是比较少的,所以很多人把医疗费用的给付就放在了重大疾病身上,实际上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并不是为客户、为被保险人支付日常的医疗费用,是当你发生重大严重的疾病各方面的花费都比较高,不仅仅是医疗费用,为了保证有一个比较好的赔付设计的一款产品。
重大疾病最初从南非1983年问世的时候实际说是保了四个重大疾病,包括心急梗死、恶性肿瘤、脑中风和慢性肾病。但是由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家保险公司逐步逐步的都扩大了病种,所以也给市场上造成一种印象,就是说重大疾病是什么病都可以管的,所以大家都把希望说买了重大疾病只要得病就可以赔付,实际上情况并不是这样。我想双方在舆论宣传,在保险公司的宣传,在消费者的认知方面可能不够,所以造成这样的差距,因为他觉得我买了重大疾病是不是住院就可以报销了,但是当重大疾病真正发生理赔的时候得不到理赔,所以这是造成问题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重大疾病的定义跟医学是有联系的,但是又不能等同。比方说我们同一个疾病的名称,比方说大家最熟悉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如果单单凭着一个名词来讲其实很难确定到底是重大还是不重大。
主持人:很多人觉得恶性肿瘤就是指癌症。
张剑敏:是癌症,但是癌症里面有轻有重。这次规定虽然规定了恶性肿瘤,但是有6种恶性肿瘤是不赔付的,就是说有一些轻的恶性肿瘤治疗起来很简单,对身体的危害不大,很容易诊断出来。这种肿瘤很容易被发现,很容易切掉,所以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也不会给治疗各方面带来很大的负担。所以从重大疾病的定义来讲,医学跟保险业还是有差别的,所以我们不能把医学的概念等同于保险业的概念,但是这点可能是以前强调不够的,老百姓认为既然医生已经诊断为这个名称了就应该给我,但是没有注意到我们的条款里面有诊断的标准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可以赔付。 另外还有一个差别,医院对疾病的诊断,为了及时的治疗不耽误病情,不造成病情的延误,往往是靠一些初步的诊断下阶段的,最典型的就是说我们在非典的时候我们疑似病例、也有确诊病例。医生为了对病人负责,只要是疑似就可以赶快进行治疗,而保险的赔付不能仅仅靠疑似或者可能是,一定要有确诊的,确诊必须相应的配合一些诊断的标准和诊断的方法。
比方说我们重大疾病里面的必保的一个急性心肌梗死,这个就要配合一些检验,当然往往一些病人晋级的情况下来不及做这个检验的时候医生就应该赶快做确诊,只要是有确诊的,但是我们有很多东西是仅凭医生的臆想的诊断是不能作为赔付的依据,这次实际上在新的规定里面也把这些诊断过程列出来了。
主持人:能举例具体说一下吗?
张剑敏:比方心肌梗死不是单纯一个诊断,是要有三项,就是至少符合三项诊断的条件,比如是有一个急性的心痛,临床上病人要有这个感觉和表现,最新的心电图要提示有心肌梗死。第三个就是说,要做一些血液的化学检验,比如心肌霉等等,还有发病90天,左心室的摄血的分数低于50%,这都是很专业的医疗诊断了,但是总的来讲要有一些确诊的依据才能进行赔付。
主持人:新规定是有六种疾病是必保的,但是这六种疾病的具体确诊,各种疾病都有明确的规定,是这样吗? 张剑敏:对。我觉得刚刚方总谈到的几个问题都很好,这次很重要的意义就是说,把各家以前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在定义和诊断依据方面有的可能会掌握的宽一点、有的可能掌握的紧一点的,这样可能造成客户或者市场上的混乱,就是说到底哪家的标准是权威的、应该的。这次我们通过不仅仅是保险公司,是通过医学协会、保险行业和其他的专家共同客观的进行长时间的研究和探讨,定出客观的条件,像国外新加坡等等这样的国家制定的标准,这样使各家公司至少在这常见的25种疾病里面都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诊断标准和表述和定义。这样客户也不需要在各种各样的地方搞的眼花缭乱,再一个,一旦有纠纷或者是发生客户的不理解,有一个权威的解释,这样我想对规范市场和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以及增加纠纷的处理的过程都有一个很大的依据。 方志男:针对张总刚刚所提到的这些问题,其实我们在过去消费者购买重大疾病的时候,在理赔上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我想主要有可能同一个重大疾病但是跟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但是同一种疾病却产生了理赔不理赔的定义。过去重大疾病在每一家保险公司的规范里面其实都有自己的一套医学的看法跟专业的看法,以至于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当中其实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现在新的重大疾病定义出来之后,针对这25项重新做了一个规范,对消费者来讲现在可以更加去理解重大疾病对于将来的理赔包含的范围、包含的条款能够更清晰。 实际上推出之后对消费者来讲、对保险公司、对整个市场、对整个行业其实都起到了一定大家都是三赢的结果,也不愿意让消费者在购买重大疾病的时候认为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对待原则,这也是这次整个调整当中很主要的原因。
主持人: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不用再为一些自己看不明白的术语发愁,因为大家的产品在最主要的疾病上已经统一了,消费者就可以更好的比服务或者其他方面,或者根据自己自身选产品。 消费者最关心另一个问题就是重大疾病保险价格,是不是跟以往相比有所提高呢?我也知道两家都推出自己的新产品了,你们的产品是不是价格上比以前有所提高呢?
方志男:以信诚来说分成两大类,第一大类过去曾经是我们重大疾病的客户,针对这群客户我们是维持原来的价格,但是在升级之后我们也让客户在新旧定义中择优理赔。第二,保障的范围由原来的25项提出到28项,这也是客户的升级服务。另外,对新的客户来讲,因为信诚的重大保险是采用附加合约的方式操作的,客户会因为附加在不同的险上,保费会有不同的调整范围,而且信诚在这次重大疾病升级之后,又在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推出新的重大疾病商品,我们叫做及时雨,这个及时雨商品是在重大疾病的28种之下又增加了一项10种比较常发性的重大疾病,在重大疾病的初期我们就提供了提前给付的15%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援助。可以让重大疾病在最早初期发现的时候,还没有形成重大疾病的时候就能够得到我们的援助,这样可以避免将来客户病情加重,也可以解决刚刚所提到的问题,重大疾病保险是不是一定非常严重的时候才能够承包,这也是信诚在这方面提出新的改革。
张剑敏:我认为重大疾病保险盒费率的影响因素有这么几个,一个是看病种多还是少,第二看病种发生率有多大,有的病发生率高,有的病发生率低,第三,看重大疾病保障的其他内容是不是一样的,重大疾病保障的内容有这么几种,一种是纯粹的保重大疾病,还有一些是有死亡保额的,比如说不但是重大疾病发生率可以保障,死亡的时候也可以保障。有的重大疾病的死亡保障和疾病保障属于共用保额的,所以这几项不同的产品费率的影响更大一些。 至于说这次定义的调整来讲,其他条件如果是相同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单单来看这次重大疾病定义的调整影响会不会大呢?对我们公司来讲影响几乎是没有的,因为我们公司以前老版的重大疾病的定义跟这次新出版的重大疾病的定义几乎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所以如果仅仅考虑到定义的调整,对我们公司的费率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当然各家公司可能会根据这次新的定义的使用规范借这个机会推出一些新的产品,因为可能在病种方面有调整,比如还有一些提前给付的,有的还包含死亡保障的,可能会有一些调整,但是这些影响跟重大疾病的定义没有多大关系。
方志男:张总讲的是目前重大疾病只针对条款的调整,并不是直接影响保费调整,这不是主要的原因。
主持人:也就是说仅仅是对疾病定义规范进行了统一,对于费率并没有直接的涉及,所以也不会在费用上引起很大的变化。
张剑敏:对。
网友:新的规范实行了,我两年前买的怎么办,如果按照新的条款执行我交的钱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我还不如退保呢
主持人:他说的问题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问题,就是很多人都已经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我们以前买的重大疾病保险是不是需要退保再买新的,对于投保人来说退保会有多大的损失?
张剑敏:从我们公司来讲,我是这样认为的,首先重大疾病老版的定义跟新版的定义会有一些差别,其实这种影响在我们公司来讲刚刚我也谈到了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可能也会有一些微小的差别,而且这种微小的差别可能是双向的,说不定在某个疾病的定义上面老的条款给付的标准可能还要给宽松一些,当然也不排除老的条款定义跟新的定义相比,在有些疾病给付的标准上掌握的要严一些,可能会有一些微小的差异。 怎么处理这些微小的差异呢?我们公司因为前几天在中央电视台也对工作做了承诺,就是说你是老条款的客户,我们不管是用新条款或者是老条款来衡量,我们都是从宽,保证客户最大的利益来适用这个条款,如果老条款比新条款紧,我们就用新条款的解释,如果是原来的老条款定义比新的定义要送,我们就用老的条款定义来解释。
主持人:都是以有利于消费者。 张剑敏:对。 主持人:不会给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吗? 张剑敏:刚才我谈到了,本身这些定义在上面对它的费率的影响不是很大的,实际上也就是说对它真正赔付的标准不会有太多的区别,所以对我们公司影响不是很大的。
方志男:问题对不同的公司,因为他们推出重大疾病的方向不太一样,对信诚来说,其实信诚的重大疾病保险一直都是采用附加合约的方式进行操作的,所以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的客户在这次保险升级之后对他们过去所买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本身来讲差异影响不大,而且我们对过去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客户我们也采用所谓的自动升级,让客户在新旧条款之中选择一个对他比较有利的,同时他也可以享受新的重大疾病所提供的新的保障范围。对旧的客户来讲,在我们公司来讲应该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反而能够得到我们公司给他的一些回馈。 主持人:老保单是自动升级还是需要办什么手续? 方志男:目前我们操作的方法是,过去的客户老保单是自动升级的,不用办理手续。
网友:现在大多数人都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怎么才能跟重大疾病保险相结合呢?有社会保险的人在重大疾病保险方面保额应该有多少,每年投保多少比较合适? 张剑敏:这个不冲突的,因为重大疾病保险最大的特点就是跟一般的医疗保险相区别,就是说你买了多少的保额,一旦确认是保险事故,就是确认符合理赔标准的救赔多少,比如买了20万就赔20万,买了30万就赔30万,所以跟其他的保险不冲突。但是我们建议最好是有一个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来购买重大疾病,因为医疗保险我认为首先是第一位的,因为你平时不但是患重大疾病,平时其他的一些阑尾炎也好、肺炎也好、胆囊炎也好那些病也是经常会犯的,而且那些医疗费用也不低,所以要有这么一个医疗保险。 我当时也说了,仅仅有这些医疗保险也是不够的,因为有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率也是越来越高,一般前面规定的是六种,恶性肿瘤、及性心肌梗死,这样的疾病发病率也非常高,而且这些疾病一旦发病以后我们现有的这些社会的基本医疗保险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如果在经济有这种能力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建议消费者尽量多买重大疾病。 再一个,重大疾病发生以后赔付是不需要提供商业医疗保险一样提供医院的帐单的,而且跟你从社会保险得到的医疗费用赔付也不冲突,而且这些费用还除了拿来支付你的医疗费用以外还可以拿来做其他用途。
方志男:这一点是我们大家都关注的,重大疾病保险是在保障未来的存款不被动用,一般来进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保障通常是处于报销型的,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所提供的是一笔比较大的金额,是确保在重大疾病罹患之后能够有足够的费用支出,所以重大疾病保险从业务的角度来看,其实在人的这一生当中重大疾病的罹患率是70%以上,如果有这么高的重大罹患率可能在这一生当中未来罹患重大疾病的时候我们所动用的可能是存款里面的养老费用,所以如果能够在年轻的时候就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实际上也是将未来要花费的费用提早在现在分期付款,提早把这些钱存起来。 重大疾病保险目前涵盖的问题也逐渐的在增加,保障的深度比以前更大,如果在年轻的时候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实际上是越划算的。 另外,重大疾病保障的额度有多少,我想跟我们一般买死亡保险一样,就要看家庭承受能力有多大。通常重大疾病保险额度也会随着你的保险的额度大概是80%到100%这样的比例购买,所以如果我们的死亡保险是100万,是因为我们担心风险一旦发生,人不存在的时候可能会有100万的家庭支撑。重大疾病保险也是如此,当重大疾病来临的时候我们可能也要相对的用同样的金额支持重大疾病罹患之后确保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更重要的我们要考虑的是,一个人生病通常是两个人住院,也要考虑继续的生活,可能也要考虑重大疾病住院治愈之后还有比较长时间的疗养过程,所以重大疾病保险对消费者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并不冲突,只要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能够尽量的有重大疾病保险比较好。 张剑敏:对。
主持人:这次重大疾病保险新规定里面还写明了有八个除外责任,是什么?为什么要写这个?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吗?
张剑敏:八大责任说起来比较多一点了,但是为了使大家容易记一点,我觉得可能从三个方面来记,第一,被保人、投保人和所有人的责任,比如故意伤害,违法乱纪的行为,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啊,我们并不用把八项每条都记下来,记得第一就是故意的行为和违法的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疾病是不给予赔付的。第二方面,就是一些重大的社会变故,比如战争、核爆炸这些东西也是不可抗拒的,而且那个时候是造成整个社会国家的一些事件,所以也是排除在外。第三方面先天性。不是后天的,就是生下来遗传的,要么生下来带的东西,比如我们先天性心脏病,都有。还有一些是遗传的,虽然生下来的时候还没有这种表现,但是带有这种基因肯定要发生的。如果记住这三点我觉得八项基本的概念就清楚了。
网友:我患有严重的腰椎疾病,像这种疾病应该投保什么样的保险?保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吗,除了保重大疾病保险以外还需要配合什么样的医疗保险? 张剑敏:不管重大疾病也好、医疗保险业好有一个原则,一定是在投保以后才发现的才可以理赔,所以在这里可能是两个层面的概念,第一,腰椎发生的疾病是在投保前还是投保后,如果是他现在已经发生了腰椎的疾病再来投保险的话一般是不保的,至少这项责任是不保的。第二,如果说这个腰椎的疾病是发生在投保以后我们来看,如果他投保了重大疾病要看他投保的重大疾病里面这个产品有没有包含这项责任,如果是包含的话肯定会赔付,如果没有包含的话是不能赔付的。
主持人:像你们两家产品里面有包含腰椎方面的,除了像癌症、心脏以外类似疾病的? 方志男:刚刚这个问题主要是像刚刚张总所提到的有一个重点,在核保的过程中会考虑关联性,这个关联性如果考虑到未来承保以后的理赔,这是有关联性的,要考虑说将这个疾病排除在外,甚至会因为这个疾病而无法做承保。其实保险都是在未雨绸缪,就是在事件发生前我们就做好准备的,等到事件来临的时候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所以刚刚主持人提到的腰椎疾病,在核保的过程中主要还是看实际情况才能做判断。 张剑敏:如果谈的更专业一点,如果单纯的是一个腰椎的疾病,跟其他的重大疾病没有关联的话,一般在我们概念里面不算重大疾病保险,我想可能一般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条款里面可能不会把它放在重大疾病的范围里面。但是可能有些情况是发生赔付的,比方说他表现是一个腰椎上的问题,但实际上是一个其他疾病的并发症,比方说肿瘤,肿瘤转移了,转移到腰椎上面,或者本身这个腰椎的问题就是一个腰椎的肿瘤,这个时候我们不是以腰椎的疾病赔付的,而是以恶性肿瘤作为依据赔付的。
网友:我们家族里面很多人都患有肝癌,虽然现在肝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这样保险会加保费吗还是拒绝承保? 张剑敏:这是很专业的问题,也是很高精尖的问题。 主持人: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张剑敏:对,确实是。因为从道理上来讲,他本身现在没有发现肝癌,诊断什么都没有,按照规定来讲是可以投保的,但现在国外考虑到一种做法,有一些遗传史和家族史,而且这种遗传和家族是比较明显的,比方说有些高血压的病人或者心脏病的病人。国外他们现在有一种做法就是说,会了解以前你的父母、你的祖父母有没有得这种病,如果得的话你想来保可能不保了。 对于肝癌来讲,从目前医学方面来看没有明显的遗传,就是确定的遗传史。作为个人来讲如果他要到我们公司投保我非常欢迎他来投保。 方志男:首先家族里面有成员有重大疾病保险的,我觉得可以肯定因为有这样的关系会提高他的投保意识,当然我也建议他尽快的投保,我想将来有没有重大疾病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了心理的障碍。
另外第二个,刚刚张总提到了,其实重大疾病家族史牵扯到有没有遗传的这部分保险公司的确是会考虑的,但是如果他现在是一个健康体,同时他对过去也没有所谓的一些症状出现,我想保险公司在现在看他还是健康的时候,多数来讲承保还是会接受的。但是如果等到有一些情况发生了,保险公司可能在未来的核保当中可能会更严谨,对他的投保可能不利,如果他有这样的规律应该提早的作出投保申请,对他来讲是最好的。
主持人:这次在重大疾病保险新规定对25种产品表述进行统一了,8月1日以后是不是市场上除了这25类疾病以后其外的疾病都不能投保呢?两家公司在这上面有没有什么创新呢? 张剑敏:我不是这样理解的,因为这次25种疾病,只是说把25种疾病的定义,就是说以前的各家保险公司条款当中经常出现的重大疾病这里面是25种,把它作为一个规范,但并不代表说公司的重大疾病条款里面的病种不能超出这25种,所以我们公司重大疾病调整有31种,我想方总他们可能也是同样的。 方志男:是的。其实张总所提到的是每家公司对重大疾病推出的时候都有不同的诉求,这次行业协会里面所提到的有25种是列入为重大疾病的统一标准,其中有6种是属于必须要的,其中19种是属于行业推荐的。当然各家公司的包装诉求点也不太一样,信诚目前来看我们是在25种重大疾病以外又有另外的3种是增加的,所以对信诚来说是有28种重大疾病保险。
网友:如果我去人保健康或者去信诚人寿投保的话,我核保手续是不是很麻烦?是不是需要提前检查身体、出具病例,有这样的要求吗? 张剑敏:我先介绍一下我们构思的情况。重大疾病的核保总体来讲投保手续其实并不麻烦,一般情况下只要填写投保单,但是是要在你充分了解条款的基础上,一般来说填写投保单的内容也不超出一般的人身保险的内容,就是你的基本情况,稍微不同一点可能会有一些健康告知的情况,我们在投保单上涉及几个问题,比如以前得过什么病,现在情况怎么样。大家可能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稍微手续多一点,比方说投保高额的保障,比方说达到100万、200万的保障,甚至更高一级的,这样的一些保单对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保险公司会做更细致的调查和了解。
另外一方面,你告知的升级有一些状况,这些状况公司会来判断作出一个决定需不需要做进一步的体检,有些可能就不需要了,有些可能需要做一个体检,确实看看你是不是可以承保。可能规定到了一定年龄以上,而且保留余地比较高的情况下可能会做一些体检。但是大部分人,特别是身体好的、年轻无的,还是比较简便的。 方志男:信诚投保其实跟张总说得有些雷同。首先客户要了解这款产品是不是他真正所需要的,第二,在这个需求之上提出所谓的投保人这样的意愿,在整个投保意愿里面有一个过程,会依照告知过程,这里面是不是由过去的既往症,第二会不会提前。第三,保额的高度需要作出是不是检查和了解,我觉得这个信诚的部分跟张总说的是一样的,并不复杂,而且在专业代理人的代理下可以解决整个投保的过程。
网友:在理赔上面,两家公司的手续麻烦吗?
主持人:关键是不要隐瞒病史。 方志男:我们过去都认为可能理赔难,但是我个人看法不是理赔难是理解难。这次整个行业的标准出台以后,大家都共同的理解,理赔的条件我想一定会有所改善。
主持人:目前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有上百种,消费者选择什么的保险公司或者产品呢?
方志男:我想每家公司推出不同产品的时候都有不同的诉求,现在产品非常多,可能都比较能迎合客户的需要。重大疾病保险我想首先要考虑到的第一个是保障范围,第二个是保障的深度,第三个我想主要的还是要考虑到价格,同时我想还要考虑到弹性跟便利性。因为重大疾病保险是采用附加值的方式,所以消费者在选择信诚的重大疾病保险制后,他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险的种类,他可以附加重大疾病的附加合约,对客户来讲能够满足他的辨认性。我觉得消费者不是选择最好的,应该是选择对他最合适的,商品虽然有差异,但是每个消费者在选择过程当中如果都能选择出最合适他的,我想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张剑敏:重大疾病原来有一个误区可能保的疾病越多越好,其实这个并不是最主要的,因为重大疾病保险我觉得上29岁、30岁以上的发生率是极低极低的,所以影响不是很大的。但关键我觉得重大疾病里面有几个大的类别,可能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要注意起来。 一种就是刚刚方总谈到的,是采取附加合约,这个产品本身是不含其他的副渣责任的。还有公司的产品,是除了有重大疾病的给付以外,他还有死亡疾病。含有死亡给付的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加倍给付、一种是补偿给付,所以这种不同的产品价格差别会很大,因为得到的保障是不一样的。
主持人:重大疾病保险本身差别比较大,但是如果再加上其他的有理财性质的、投资性质的。 张剑敏:也不叫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性质的,有死亡保障,所以这种差别就会大,甚至差一倍、两倍,因为肯定是加倍给付的,实际上保障就增加一倍。比如投了1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但是最终才拿回20万,因为得病的时候10万,死亡的时候又10万,所以这个他别是很大的,所以消费者投保的时候一定要把保障的内容看清楚,不简单的是产品的价格或者是简单的比较一个产品包含的种类。 总而言之我还是同意方总的一句话,挑选适合自己的。比如原来已经保了很高的死亡保障了,现在就没有必要含有死亡保障的险,可能保一个单纯的重大疾病。
主持人:因为时间的关系这次访谈就要结束了,最后一个问题,从去年重大疾病保险风波到现在重大疾病保险新的规定出台,再到8月1日正式执行,大家对重大疾病保险都很关心、都很重视,希望两位老总能谈一下未来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的方向,你们觉得重大疾病保险这个产品还有什么地方需要完善?
方志男:最后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的是当下,因为现在哪怕是有25种、28种、30种重大疾病保险,可能经过了5年、10年的发展,可能现在重大疾病保险都不一定能满足未来的需求,我想第一件事情保险一定要考虑到买在当下,我想这是最关键的。第二,在购买保险的同时,不一定是重大疾病保险,不要考虑买最贵的、最便宜的、最好的,一定要买到一张自己合适的保单。我想在保险规范过程中,本身付费的能力,自己在不同的需求里面选择不同的商品。再考虑到对一家公司的品牌以及未来的售后服务,这些都是在考虑购买保险里面很重要的一些参考因素,所以我想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代理人,一定要跟他咨询了解相关的商品,把心中的这些疑惑了解清楚之后才能够一款商品适合自己,在才真正能解决客户的问题,我想买保险是要解决问题的。重大疾病保险都是在解决问题当中的一种重要的工具,同时也是在寻求未来有可能会发生的风险,提早做规划。规划的时间越早相对应所付出的成本就越低,如果未来有可能会发生这样的风险,现在购买保险只不过是将未来会付出的费用,不管是医疗费用也好,生活费用也好,提早在这个时候做分期付款的支付,对每一个人来讲保险都是需要的,这个时候我想有这样的一个观念带入的话我们才会用健康、正确的方式来购买保险。
主持人:这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方总和张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