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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北京地区) | |
| 为帮助您认识人身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北京保监局敬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二、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关注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除外责任)等内容,了解您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 三、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规定有犹豫期(您收到保险单并签字起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退保,您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 四、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缴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犹豫期过后退保 五、请如实填写投保书中的内容,并亲笔签字确认,否则将影响您的利益。 六、如果您在银行或邮政储蓄等机构购买保险,请注意该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请着重了解它的保险功能,不宜将保险产品与 本人已将投保提示内容及条款内容向客户正确解释。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代码: 本人已全部了解以上投保提示的内容。 投保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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