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2003年,今天找一个文件,忽然看到。发出来保留一下。
那是我第一次登山。
从大本营(海拔4000米)出发,沿东线往C1(突击营,海拔4650米)攀爬,必须经过一段约300米的石板坡。上肩才几十分钟的那只75升容量的登山背包,在这时已经毫不留情地显示出它对身体的压迫。我用手杖支住肩窝,上身与地面平行,让包的重量直接压在背上,做第四次休息。
这时,同伴忽然说:“看,那边有人在拜山。”劳累让任何一个小小的反应和动作都变得迟缓,我喘息着转过头时,已经看不到什么了。再转过一块大石,却只见一位穿着红塔队服的人正若无其事地拍照。
第二天,也就是2003年10月5日,在3小时不间歇的大口喘息和一小步一小步的挪动之后,我到达了可能是自己一生中徒步到达的最高点:哈巴雪山顶峰(海拔5396米)。在山顶的那十几分钟,我只是完全按照在山下就设想好的方式在机械地拍照。兴奋?似乎谈不上;呐喊?没有力气。心里空缺了一块,就像在山顶落了件非常重要的东西。
回到海拔不足百米的广州,我忽然想起那天在途中石板坡上见到的那个拜山的人。哦,原来是自己错失了一次像他那样向雪山表达的机会。或许是因为人前的矜持,或许是因为风雪和缺氧,我只记得去记录那其实微不足道的骄傲,没有五体投地,向这座沉默的,容忍了我站在它的巅峰之上的雪山,行一次发自内心的致敬礼。
云彩雨雪和青稞酒
10月2日,登山大队在山下的龙旺边村(海拔2800米)集合出发。
自从离开龙旺边村,本来在地图上标得不远的大本营就变得遥不可及。一路不断问老乡,他们却似乎统一口径,总说还有半个小时,我也就不再问了。
站在草甸上极目远望,想先远远一睹哈巴的风姿,却只看到千变万幻的云海浮浮沉沉,那些云朵明显感觉要比城市中近了好多,似乎跑上几步,就能站在下面,再跳上几跳,就能撸下几朵。“哈巴”,纳西语,意为“金子的花朵”,或许就是说山间的云和山上的雪,那天阳光很好,云朵在山坡上、树林上投下一块块浓浓淡淡的阴影,看似慢、实则快地移动着,一会儿,自己站在云的影子中,一会儿,自己的影子又清晰了起来,真像是捉迷藏。
高山反应却没捉迷藏那么好玩,大本营还不算云深之处,我一到就有了明显的高山反应,头疼欲裂。一堆先期到达的工作人员明显是登山老手,正在边合唱着改编过的许巍的歌,边传着一只搪瓷缸子喝东西。其中一个长头发的家伙看我呲牙咧嘴的样子,就拿着缸子,从旁边一个25升的塑料桶中再加了些端过来给我,这时我才认出他是丽江骆驼酒吧的吧主,他说:“喝了就没事了。”我一饮而尽,原来是当地自酿的青稞酒——浓烈香郁,很暖身子,但一定不治高原反应,因为后半夜我头疼得更加厉害的时候,有经验老到的过来问我是不是喝了酒。
大本营每小时下雨三次、晴三次。风最大的那晚,卷走了一间帐篷,吓得我们不敢再对天气有什么怨言。早晨抖抖索索钻出睡袋,裹好衣服出来,正见山谷里腾起雾来,一团一团慢慢滚出来,没用多久,就填满了一道道山壑,和山峰腰间的白云连在一起,难分难解,遮住了哈巴的真颜,自始至终,我们都没看过它的全貌。可是在穿越已经没有任何植被的雪线之前,我的视线却可以轻易地穿过薄薄的云层,清晰地俯瞰大本营,我想,这许多天以来,哈巴是不是就这样悠然地俯瞰着我们,而我们却看不到它?
最严重的高山反应是在突击营,药物已经没有任何作用,我只能不断地说话来分散注意力,但最后同伴们还是疲倦地睡去,我只能听着风卷着雪粒拍打帐篷的声音在距离脑袋不到10厘米不断地响着,任由疼痛折磨我的神经。
山顶泪水和月光
留在记忆中冲顶的那几小时中,包括在山顶,我似乎什么都没看到,除了一片白茫茫的雪,然后就是手里鲜红色的雪镐,耳边是自己因为体力大量消耗和缺氧状态下急促的喘息,这可怕的喘息后来一直伴随我到下山后好几夜的梦中。每迈一步都很吃力,为了阻止自己不断休息,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数50步再休息,数过50回头一看,原来仅仅走出了几米。
在最后一个山坡前,我已经丧失了任何去问“前面是不是山顶”的勇气,我担心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我一定会任由自己躺下来,至于这个举动的下一秒发生任何危险我也不管不顾了。
在那块不到30平方米的冰雪造就的平台上,大概有上百人收获了登顶的荣誉,然后,大家迫不及待地想一直冲下山去,哪怕在大本营再呆上一夜都难以忍受。我也是其中之一,就像《进入空气稀薄地带》一书中所说,任谁都不会认为在山上的生活是享受。可我真没想到,下山的过程,因为过于急迫和体力不支,完全可以和登顶相比。
在突击营收拾了背包,用饭盒烧了点热水,喝了两口我就出发了。我错误地摘掉了雪套,而随后而来几乎没间断的雨雪,很快把我的登山靴弄了个透湿,每往前一步,就好像有无数细针在扎脚底板,下行并不比攀登容易,背包使身体重心很难掌握,路很滑,等回到大石板坡那段,我觉得自己的体力已经到负值了,骆驼吧主从我身边走过,很明显他没注意到我的状态,自顾自骂骂咧咧地一边说自己在突击营睡过了头,领队不许他登顶了,现在他要赶紧回去喝酒,一边就轻松地越过了我。我眼睁睁看着他两三步跨过小河,自己的脚却一下就探入冰冷的雪水中。
登顶当天下午16:15,终于回到大本营,同事刘为后来说我当时的惨状吓傻了她:包卸不下来,人也坐不下去,十分钟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不知道,我低下头的那一阵,眼泪洪水般无来由地涌出,我连抬起胳臂擦泪水的力气都没有,浑身冰凉,只感觉到泪水是那样滚烫。
冷冷的哈巴在最后出乎意料地给了我们一份礼物。当我们在一片黑暗和泥泞中,步行6小时的下山途中,半轮明月忽然在雾中,在我们的身后升起,一如那始终沉默的雪山。林中水声清响,再无其他声息,我们都停下已经在拌蒜般颤抖的双腿,回头注目那一生中最美的月光,我悄悄关了头灯,不敢与它的光芒对照。
老乡牲口和我们
登山大队在龙旺边村出发前,纳西族的妇女们为我们跳起了“啊哩哩”舞,歌词很简单,就那么几句,大意是“来吧,来跳舞吧”,虽然就站在她们中间,但歌声却如同山谷间蜿蜒传来,不由得使人悠然远望。
给我翻译歌词的杨士明说自己30岁了,是回族人,要我给他拍张照片找媳妇用。他安慰我说哈巴很好爬,昨天他找牛就去过大本营那边,用不了多长时间(可是后来,上午出发的队伍,吃晚饭的时候大本营还没接收完毕)。2天后,我们东线第二组从大本营出发,在媒体朋友的镜头和欢呼中出发的时候,身后一位老乡帮我把背包上肩,我回头,杨士明在对着我笑——原来他是协作人员。
杨士明们组成的老乡队伍,主要负责运送物资、搭建营地、提供膳食。他们大多穿最普通的球鞋,而不是防水防滑的登山靴,也不会像我一样穿着68元一双的透气保暖袜,更不要说雪套、雪镜等等专业用具,但是在上山下山的路上,他们经常背着背包,胳膊上还夹着水壶冰镐——当然,那都是快走不动了的队员的装备。从突击营把装备背下大本营,每次大概是80元,从大本营到山下,只要30元。
牵着牲口,背着我们同伴装备的老乡看见我们,都会微笑着说:“辛苦了,快到了。”每当这个时候,我总觉得他们的笑意中挂着善意的嘲讽,或许是我多疑,但这样纯真又讽刺的眼神,让我——来自城市,武装到牙齿,不断感到无法承受的肉体痛苦的群体一员——感到心虚,我想我能从大本营到山顶再下来,始终坚持自己背包,更多是出于这个原因,而不是自我考验(当然有许多采访设备的记者,让人分担装备是迫不得已)。
出发前,在大本营那顶被当做会议室的大帐篷里,领队金飞豹曾大声说:“老乡不是牲口。”他再次声明登山大会规定,绝对不容许让老乡代背个人装备,否则按自动退出处理。当时帐篷内一下安静下来,只听见雨点打击着蓬布,风从窗户外呼呼刮过。有人抬头,头灯的光柱从人群中扫过,有的尴尬,更多的是面无表情。这些来自都市的人们啊。
队友合作和真实的人性
在一本名为《犹豫的时刻》的描写登山的书中,作者说,攀登的魅力之一在于“对人际关系的简化、对友谊的减弱和对合作的增强”。
在山上,一个人的全部物品,一只75升的背包就全部容纳,留在山外的那些动产、不动产,和你再无关系;大部分时间,手机没有信号,你能够联系到的、能够帮助你的,就是你的双眼可看到的这群人。帐篷里,睡袋紧挨着睡袋,不到一米宽的垫子,哪怕邻居的小腿挪动一下,都可能要弄醒你听上好一阵风雨声。危险陡峭的路段,上面的队员要是雪镐失手,下面就会有人遭殃。
但在哈巴这次被一些人称为“豪华登山扫盲班”的登山过程中,“简化”、“减弱”是每个人的“私事”,“合作的增强”却是由国家登山队来完成。他们设置路标,在危险路段埋好绳索,教我们使用专业设备,我们要做的,就是背着自己的装备,一路往上。
景阳是我所在的东线小组的高山指导,刚刚从大本营出发没多久,他就用自己的小包换过了一名女队友的大背包。在山下的交谈中,看得出这名女队友对自己丰富野外经验的骄傲,和对我们这些“菜鸟”的轻蔑,但在换包的时候,明明体力还没开始大量被消耗,但我没听到她说一句推辞的话。
突击营地,刚刚缓过口人气来的我们忙着加衣服,里面的衣服已经汗湿,身体停止了动作,很容易受凉,在雪山上,这是最危险的事情之一。景阳手忙脚乱地先帮我们点上了火,烤起了火腿肉,那名女队友开了腔:“我要睡中间。”她甚至连理由都没说一句,就这样直楞楞地要求我们。
最为离谱的是我和另外一名队友从山顶刚刚走下一个山坡,就再次遇到了她,我也再一次被破坏了雪山上的心情。她问了一句“上去了吗”,下一句就成了命令:“到突击营帮我把睡垫收了捆好。”
再经过几个几乎是奄奄一息的,还在像一小时以前的我一样向上挣扎的队友,接受过他们轻击一掌——不是礼貌,而是没有力气——的祝贺,我坐在雪上,抬起绑着冰爪的脚,往下急速地滑去。
新雪足足有一尺多厚,松软舒适,刚才近乎死亡的疲累,在滑行中得到一丝松弛,心情终于越来越好,雪山上所有的不快,全部被我远远抛了开去。
离开
飞机在香格里拉机场起飞,迅速拔高,往昆明飞去。
屏幕显示的海拔很快就达到了1万米,这个高度远远超越了那座神秘的、从来没有人登过的梅里雪山,也超越了地球上最高的巅峰,更不要说哈巴。
此后的几天,是一餐餐的饱饭,一轮轮的扑克“拖拉机”大赛,一支续一支的香烟,我们约好了回到城市后去聚餐喝酒,互相盘点着哪些好吃的最合适去慰藉一下被亏待的胃,已经有好几天没派过用场的钱包又被我们从背包最深处取出来,放到最容易取出的地方,每到消费的机会,我们就争相付账。
当机翼下的高楼逼面而来,我们早已熟悉的城市生活又近在咫尺,在飞机落地的一瞬,我忽然想问自己,哈巴所馈赠的这些,能不能带回这个钢筋水泥的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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