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哥们问我,酒色两样,倘若让你必须放弃一样,你放弃哪个?我想了一会儿说,那就放弃色吧。这哥们很是不解,他说如让他选择就放弃酒,他说食色性也,这是人的两大本能,而喝酒不过是我们后天养成的一个癖好,他说难道在你这儿,癖好比本能还重要吗?
我跟他说,什么叫文化人啊,文化人就是经常找不着本能而活在一大堆癖好里,酒啊,花鸟鱼虫啊,古董啊,《红楼梦》啊钱钟书啊,总之凡是有癖好的人,本能都不是那么强烈,至少表现得不是那么强烈。我把自己归入此类,觉得怪没趣的,但我当时权衡了一番,还是选择了酒而放弃色,至少在这个口头游戏上。
我是这么想的:没有女人的日子我可以过而且也曾过得不错,但没有酒的日子我似乎已经不会过了。这么多年我就没过过没酒的日子,感冒发烧喝大了恶心不算。我可以三个月半年或更长时间没有女人,但让我三个月不沾酒,这样的日子我根本想象不出来。
比如,我可以一个人把着瓶酒在街边自斟自饮,一坐数小时,直至把自己喝得满心欢喜,见着街上的女孩只觉得有趣或美好而毫无欲望,面对那些相互偎依的情侣我既不祝福也不羡慕,有时会觉得他们挺累的;但倘若换成我和一个美女在街边小馆这么坐着,我喝可乐她喝果汁,一坐数小时,无论我们是恋人还是普通朋友,我想我都会坐立不安浑身不舒服,越坐越郁闷,倘若旁边再有一桌在那儿吆五喝六推杯换盏,我想我会由羡慕而欲望,搞不好就冲劲起来,不喝它几杯这日子就过不下去了,此时酒才是本能啊。
有时好久不沾女人,走在夏天的街上,见着衣着暴露的美女也会心动,此时最想做的大概就是赶快找个地儿喝他妈几杯冰镇啤酒,将心中的欲火浇灭,通常是还没等我喝,只要坐在酒桌前,便觉得气定神闲踏实了下来,火气全无。总之酒能灭色,但色却灭不了酒,比如在热恋中,我往往喝得更凶而不是相反,于是就有女友问我(质问):我和酒,你选择谁?这种情况下,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她:选择你!然后一仰头把杯中酒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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