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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要参加中国男篮的比赛,还有特奥会开幕仪式的任务,“小巨人”姚明将肯定缺席新赛季训练营前三天的训练,如果这个情况在中国俱乐部发生的话,姚明并非无故缺席,而是有着特殊情况,他非但不会受到处罚反而应该受到表扬,可是这次他的遭遇却与预期完全不同,姚明将会受到火箭队俱乐部接近3万美元的严厉罚单。
怎么会是这样呢?如果为国效力、参加特奥会这样的爱国行为也要受到处罚的话,那以后谁还愿意为国效力呢?这也太不公平了,而且姚明作为火箭队的主将,球队就能为此下得了手呢?肯定有人会说美国人太冷酷无情了,脑子不能转一下弯,姚明并没有过错,罚款毫无根据可言。
可是反过来想想,美国人的这一做法又未尝没有其道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俱乐部也有自己的规定,其中规定之一想必就包括新赛季前球员必须准时归队参加训练,或许这其中会有特殊情况迟到而不受到俱乐部的处罚,但我想那也仅限于生病或者是家中有急事等情况,而如果是参加某些商业活动或突发比赛的话,肯定是不在这个范畴之内的,即使是特奥会如果没有事先通知也不行,况且为国效力也是有特定时间限制的,想必现在这两个任务并不在此规定时间内,既然不在此时间内,那么也就不存在火箭队不让球员为国效力的说法,想想火箭队每年给球员支付的高额工资,如今定出这样较为严格的规定也并非不可理解,俱乐部也需要保证一下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有句俗话:高工资就会带来高压力吗?
规定既然订立出来了就不能去随意改变,否则很难服众,如果贸然特事特办了,那么接下去火箭队想管理其他人就难上加难了,火箭队新赛季的任务非常艰巨,如果现在不从每个环节开始严格要求的话,火箭队想在赛季结束后有个圆满的结局将非常困难。联想到中国俱乐部中往往出现的特事特办行为,虽然在人情世故上非常讲得通,也能解决球员一时的忧虑,但是未来潜在的麻烦却可能很快就到来,这样的损失反而会更大,两相比较究竟选取哪种方法就可以有结果了。
从姚明训练营“迟到”开去,“照章办事”与“特事特办”究竟选择哪种?现在恐怕应该有结果了,姚明的罚款并非冤枉而是非常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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