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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维护国民尊严和安全的义务!

(2010-06-09 08:36:21)
标签:

杂谈

分类: 政府建议

朝鲜边防军公然开枪,打死中国公民三人,打伤一人。

不要跟我说什么越境商贸,这构成死罪了么?

就算构成死罪,朝鲜边防军有权不经审判和外交,直接杀人么?

中国政府到底是谁的政府,是否还有能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基本尊严?

150年前的1840年6月,英国人通过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

当时的满清政府不拿国民当人看,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百姓怕官。

60年前,新中国成立,中国政府组织人民志愿军,朝鲜才得以复国。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希望政府能有点骨气,别怕洋大人,谢谢。

如果政府真的不拿人民当回事,那我真的会很失望,很遗憾。

记得好像有人说过:要让人民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是真的么?

不多写了,真心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执政为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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