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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从来都是一起当开发商

(2009-11-29 11:03:18)
标签:

合作建房

开发商

微博

于凌罡

房产

分类: 合作建房

有句实话,媒体、舆论和“专家”,主要是为开发商和有钱人服务的

 

合作建房这样的事情,即便有机会上新闻,也不会得到说话的机会。所以,合作建房从来都是一起当开发商的事实,媒体基本是选择性失明的,这也没什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都没什么人关注,现在就是这样的社会文化。所以,到底合作建房为什么从来都是一起当开发商,我们合作建房人是怎么定义合作建房,怎么运作合作建房的事实,也只能是我在这里说一说,指望还有良知未泯的人们看一看了。

 

这个定义是我们开始合作就放在网站上的,合作建房,从来都是大家一起当开发商,看看定义吧。

 

合作建房,是大家一起做开发商,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 发起人提供项目方案(成本价住宅可行性研究),大家一起完善。认可项目方案的人一起合作,先验资。钱存到同一个银行,每人自己的存折里,有目标地块可以购买时,建立监管账户。每个人在自愿前提下,签署合同,参加合作。不认同项目,不愿签合同的,不要影响大家即可。如果没买到地,大家的钱,银行直接从共管账户全额归还。买到地以后,共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请专业金融机构管钱,专业机构建设,每月开会公示账目,大家共同审核。盖好以后,各自取得商品房产权,共有各种收益。非常安全、简单。

 

上面是网站的原话,我把这段话再整理一下,让大家看的更清楚些:

 

1, 合作建房,是大家一起做开发商,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

 

这句定义,我想其实意思很清楚了,一起当开发商,一起成立房地产公司,当然,最终经过专业律师建议(蓝城公司全体股东书面授权,共同承担每年10万律师费,请京城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得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竞买土地到竣工验收期间(房屋分配会在竣工验收之前确定),通过委托(信托)的形式,全体出资人把股权委托给共同认可的受托人(机构),曾经选择的受托人包括:万通地产(东四十条项目),中信信托(芍药居),蓝城公司(花园路)等。但从法律角度和实际角度,合作建房,从来都是大家一起做开发商。一起承担风险,一起享受收益。

 

2, 发起人提供项目方案(成本价住宅可行性研究),大家一起完善

 

这个不多说了,我提供了大量的方案,并且公布出来让大家一起完善,当然,也欢迎其他合作者提供项目和方案。比如每股15万直接出资,25.5万按揭出资,总计420股的芍药居项目;每股16万直接出资,10万按揭出资,总计252股的花园路项目等等,也得到了广大出资人的认可。

 

3, 认可项目方案的人一起合作,先验资。钱存到同一个银行,每人自己的存折里

 

合作建房,对于参加者是有门槛的,想参加,至少要能拿得出最基本的直接出资,就好比国庆我们去亚丁一样,每人预算5000,拿不出来的,对不起,不能一起去。但和绿野不同,我们是大家在同一个银行,每个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把钱存进去,证明自己确实有钱即可。(存满一周即可取走,有想参加的项目再放回来)


4, 有目标地块可以购买时,建立监管账户。每个人在自愿前提下,签署合同,参加合作

 

所谓合作,就好像绿野的约伴旅游活动,有了合适的项目(线路),我们就会先统计有资格,有明确意向报名的人(限有资格的人参加活动,但参加与否是自愿的),有了足够的意向参加者,我们就会建立监管账户,每个参加本次合作的出资人,都分别授权委托银行统一冻结资金,把资金转入监管账户。银行会保证,必须在启动资金足够,不超过授权价格的前提下,专款专用于购买指定项目(土地)。都签署合同,把资金转入监管账户以后,大家才能不用担心有人不守约,而导致合作者共同违约。

 

5, 不认同项目,不愿签合同的,不要影响大家即可

 

中国又叫“拆那”,总有喜欢说风凉话甚至拆台捣乱的。比如我们2004年10月就公布了“选址北四环东段,500份左右,每份准60平米,直接出资15万,按揭出资22.5万”的合作意向,媒体和公众也都承认这个合作方案非常值得参加。但是,由于谣言满天飞,容易被忽悠的群众们,到了2005年7月,却有上百名曾经自称是铁杆合作者的出资人,竟然觉得这个合作目标不合适了。有故意把我们的合作机密泄露的,有骂我合作成本还是太高的,甚至有造谣我是给银行拉存款,被开发商招安的。哎,不给自己人捣乱,你们会死么?(此处谨向黄石黄大帅致敬,参见《窃明》)

 

6, 如果没买到地,大家的钱,银行直接从共管账户全额归还

 

没什么说的,没买到地,按照说好了的方式,银行把钱直接还给每个参加者(我也参加了每个合作项目,没买到地,和大家一样失望,但本金的安全,却是我最关注的,没买地,本金还在就好)。资金安全是有保证的。当然,前期开销,大家必须共同承担,这个也都是大家参加合作时必须书面承诺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几年来,我们多次组织上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参加合作,最后都平安的把资金还给了大家,可能很多人不承认这种没买到地操作也是成功。但我很高兴,因为这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成功,对每个参加者,其实也一样。


7, 买到地以后,共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请专业金融机构管钱,专业机构建设,每月开会公示账目,大家共同审核

 

很多人对合作有顾虑,担心合作出现众口难调,人多嘴杂的问题,其实我们的约定很清楚:

钱,专业金融机构管理,

建设,专业机构管理,

大家,有权书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每个月都公布进度、预算和支出明细,是我和管理机构的义务。
书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是大家的权利,就这么简单,没有其他。

 

8, 盖好以后,各自取得商品房产权,共有各种收益。非常安全、简单

 

这个也很简单,竣工验收之前,专业机构会给大家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和机会,一切按合同办事,盖好房子,各自取得合同约定的权益,之后股权委托中止,大家愿意继续寻找新的受托人托管股权,还是想集体管理股权,甚至注销公司,那都是大家的权利。

 

对于很多有钱人来说,有再多的钱,也不愿意拿出来帮助别人;

而有很多人,却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

而且是“授人以渔”的真正的帮助,是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去努力;

不敢奢求被理解,但合作建房付出的努力,奋斗的事实,总会有人承认的。

 

附:我的微博地址,欢迎大家交流:http://t.sina.com.cn/yuling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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