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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参加须知

(2006-02-22 14:04:26)
分类: 合作建房

合作建房,是于凌罡在2004年12月18日正式发起的,住房人为争取 “① 配套收益权 ② 物业自主权 ③ 成本价住房”三项基本权利团结起来,以“政府规划管理、住房人出资、专业公司建设、金融机构监管”为特征的新开发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希望通过合作建房取得住房的参与人,为共同抵制开发商的暴利团结起来,自己当开发商。并于2005年4月4日共同成立了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聘请专业的服务人员和机构,实现我们的诉求。

   在这个操作中,蓝城公司作为合作建房人共同成立的法人实体,在董事会、出资人代表会的授权和监督下,聘请工作人员和专业服务机构,为合作建房参与人提供合作建房的咨询和组织服务,并承诺除正常开支外没有营利。

   合作建房的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履行义务即可获得相应权利,享受权利必须履行相关义务。具体的参加流程和办法如下:

 

第一步:成为“参与者

填写《合作建房参加申请表》成为意向参与者;

支付500元合作费用,并签署《保密协议》和《承诺书》成为参与者;

参与者权利义务:

通过电话(62007764)或网络(www.linecity.cn)查询合作建房目标项目;

进场参加合作建房咨询会,有权了解合作建房各个项目的一般性公开信息;

书面或电子邮件(hezuogailou@163.com)向蓝城公司提建设性意见或问题;

未能及时足额验资的参与者,每平米住宅需比基准价多付200元风险补偿金;

 

第二步:成为“验资人

参与者了解合作建房项目公开信息后,在银行及时足额存款,成为验资人;

验资方式包括在指定银行开设账户足额存款,或提供定期大额存单复印件;

在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交通银行国安支行、中信银行朝阳支行均可验资;

及时足额验资:项目启动时,在验资行账户内的余额,多于项目参加最低额;

验资人的权利义务:

验资人只需书面申请即可成为出资人代表,参加蓝城公司出资人代表会;

验资人可以现场浏览国金管理制作的项目文件,自愿登记意向参加项目;

验资人可以随时取出存款,但同时失去验资人资格,但以后可重新验资;

验资人有一分选房积分,但每平米住宅需比基准价多付100元风险补偿金;

 

第三步:成为“信托人

参与者或验资人,认同并签署《合作建房合同》《委托授权及承诺书》;

并将资金转入蓝城公司和中信信托建立的信托账户,成为信托人;

信托人优先参加已登记意向的合作项目,并全额免除风险补偿金;

但信托资金取出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且利息须待统一结算后返还。 

 

信托人权利义务:

在董事、监事缺额后,优先竞选成为蓝城公司董事、监事;

信托人在登记意向的项目启动时,可比验资人优先参加;

信托人在项目启动时,获得二分选房积分,且免交风险补偿金;

信托人可以及时了解项目具体设计信息,包括社区规划图和户型图;

 

风险提示:

参与者交纳的500元,是用于维持蓝城公司的正常运作,即取得项目信息、签署服务合同、租赁场地、人员工资等开销的必要收费,所以不再退还。且参与者交纳500元费用后,即可永远得到查询蓝城公司项目信息的权利,包括电话、网站、电子邮件和参加咨询会的方式。

 

验资人参加验资是没有风险的,但若因客观条件不具备而无法取得项目,则可随时电话或上网查询意向项目目前的验资情况,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信托人参加信托没有本金风险,但信托资金的取出需要时间,信托利息在项目启动前可能无法结算。当签署有效宗地授权书后,将不能退出,只能转让。

 

蓝城公司电话:62007764 周一至周五:10: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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