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网络平台的自由度的失望,已经不是第一次。但这次简直
令人吃惊。转发一条新浪网首页的新闻,并无附加个人评论,
便导致了本人博克的“非法”性,乃至被关闭——这是在一个什么样
的地方什么样的时代,博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难道是小学生
的作业本,我们写的日志,原来是要给老师过目?而老师原来的指示,
是放心写、大胆说,我们不管。。。。
当然,除非你犯了法。非法的意思,是违法呢,还是违反了潜规则,或
不成文的法?法律必须成文,这好像是公论。我转发一条国家许可公布
的新闻,到底违了谁家的法律?
昨天听朋友说,网站正在“放人”,便笑了,是小孩子么,吓唬你一下下,
以后不许乱说话?依我看,就不该放人,你放了人,我仍旧要乱说地,
错就错在当初不该有博克有网络有报纸有嘴巴有语言有文字。。。否则人就是
要说话。起码有些人要说,有些人很生气。。。后果不严重。。。只不过要继续
说话。
除非就彻底关闭我,我搬家,就不信没地方说话了。。。再说你们速度这么慢。
对了,感谢老金小枫等朋友。。。明人云,“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虽然我个人谈不上什么冤枉,事情仍旧是不公的,而天理仍旧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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