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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解忧

(2010-11-13 09: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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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了

文海贩粥

杂谈

分类: 文海贩粥

为了一件棘手的家事,我与爸爸争论起来。他变得像一团愤怒的火焰,我不再出声。已经是半夜了,我却毫无睡意,于是开始写东西。当那篇文章写完、准备关电脑的时候,我看了下时间——凌晨一点,忽然觉得奇怪:这么晚了,我怎么还没睡呢?……哦,原来我刚刚经历了两三年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就在三十分钟以前。从疾风骤雨到波澜不惊,中间只隔着一篇六百五十八字的短文。

 

我喜欢写。我曾试着这样形容写作的神妙:“在最好的时候,写东西的感觉就好像是松鼠呆在安静的树洞里,一颗一颗地把自己搬来的松果码得整整齐齐。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不知道这个笨拙而矫情的比喻能否让你明白我的意思,总之,那是一种无以名之的感受。更准确地说,写,是一种需要,就像眼睛需要光,尘埃需要长风,野马需要奔腾,夏夜的失眠者需要月光与虫鸣。从十五岁到现在,我断断续续地写了十余年,虽然没有一篇文字让自己满意,但我依然可以怀着一颗知足的心自嘲:何以解忧,惟有胡诌。

 

人生在世,有一个真正的喜好是幸运的。它在混沌之中投下一道光柱,在无聊之中萌生一点有趣,在平淡之中创造一份跌宕,尤其在你失意的时候,即使世界都落空了,至少还有这不幸之中留存的一丝万幸。这样的喜好无分高下雅俗。把玩古董固然雅,沉迷账本又何尝俗?弹琴鼓瑟固然雅,爱听驴叫又何尝俗?只要不妨碍他人,一切喜好都无可厚非。明人张岱有云:“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其实,多少人都是凭着一点喜好才保全那份孤独与深情!

 

真正的喜好应该是无目的的。我甚至觉得,任何事业的最佳境界都是无目的。为什么?目的即是杂念,不可能纯粹,也不可能真正倾心。例如,许多人自称爱音乐,实际爱的却是高高在上的舞台,剪不断理还乱的绯闻,万众瞩目的星光,——那不是爱音乐,而是爱音乐可能带来的附加值。每个有喜好的人都应该扪心自问:我是爱它本身,还是爱它所带来的东西?只有对喜好一无所求的人,才可能醉心其间,正如最纯粹的爱是不愿占有不求回报的,它源自我们目力所不能及的内心深处。

 

回到写作这个问题上,里尔克曾对一位青年诗人说得更决绝:“请你走向内心。探索那叫你写的缘由,考察它的根是不是盘在你心的深处;你要坦白承认,万一你写不出来,是不是必得因此而死去。这是最重要的:在你夜深最寂静的时刻问问自己:我必须写吗?”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早炼专栏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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