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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全球化效果深入人心,现在会说外语的人格外地多,如果只是说英语,已经不够时尚了,比如有的人,见面要说bonjour,告别要说ciao,谢谢要说danke,言语之中要不经意地流露出刻意的异国情调才称得上in,如果仅是刻意地表现异国情调,那毫无疑问可定义为土鳖。
钱钟书在《围城》里就塑造了一个此中极品,洋买办Jimmy张,每一个短句都要带个英文单词,最妙的是那英文都简单的不得了。
“Sure!值不少钱呢,Plenty
ofdough。并且这东西不比书画。买书画买了假的,一文不值,只等于wastepaper。磁器假的,至少还可以盛饭。我有时请外国friends吃饭,就用那个康熙窑‘油底蓝五彩’大盘做saladdish,他们都觉得古色古香,菜的味道也有点old-time。”这种夹生语言钱钟书妙喻为:“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如今这种语言效果大概要到相声小品里去寻找了。
钱钟书那个时代,能够留洋的人都属于凤毛麟角,能够在谈话中蹦英文单词,的确称的上引领潮流。今天海龟多如过江之鲫,再像Jimmy张这样表现,多半被人笑话,身份巨跌很不上流。仍然有很多人会在谈吐中时不时地带英文字,据我观察,大概是这么几种情况。一,久居国外的中国人或学习英文日久的学生,语言转换功能退化,经常在某个词上卡壳,如此,当然是直接说英文来的痛快;二,大多数情况属于专业人士谈话中不自觉地蹦专业词汇,比如外企员工,尤其是那些做金融、管理、咨询的海龟专业人士,当然,你说起HR、PR、IPO肯定比用中文表达要简明利落,反之,如果你连这么浅显的常识都要解释,人家凭什么认为你是专业人士?三,刻意地炫耀格调、教育,显示自己是小众,这种情况比较危险。就好像中世纪的俄罗斯贵族说法语,明治维新时的日本人炫耀教养要背唐诗一样,优雅和粗鄙之间有及其精微的尺度,搞的不好就贻笑大方。如果你就像Jimmy张一样,既没留过洋,又没有深厚的语言造诣最好即时歇菜。不会有人笑话辜鸿铭把英文报纸倒着看,那是炫技;但一定有人围剿怂人装大丫巴狼,那是露怯。您如果没有超越cliché(陈词滥调),鄙夷kitsch(媚俗)的水平,或至少是掌握许多艰深晦涩像火星文那样的单词,那一定口语中要谨慎使用外语。
说到底,热衷于外语其实是文化不自信的表现。法国人文化上很自傲,所以拒绝说全球化语言,中国有10几亿人,一半都要学习英语。据说这些年中国国力增强,文化输出能量猛增,全球办起上千家孔子学院教授汉语,到时候洋人里没准就会出现许多Jimmy张,以言辞中带中文为雅了。现在其实已经略露端倪了,如中国字的服装,刺青、书法已经在西方有小规模的潮流。90年代我去香港,港人听你说普通话,很多人像法国人面对英语似的面无表情、听不懂,现在再去香港,处处可闻普通话了。这就是生产力决定论。
现今像jimmy张这样的人多乎哉?不多也,但还有一种更大的土鳖还很多,就是听到别人说英语就咬牙切齿、汗毛直立,非得讨伐以后快,就好象高中没毕业的人最大的软肋是别人的学历歧视。自我炫耀是一种不自信,但不包容绝对比自我炫耀更自卑。要知道,拥有平常心是比拥有先进生产力更大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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