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终于见到王蛆旺,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之情,耗时4天才找到的这个人就在眼前,而我和考拉浑身沙土,脸上全是风尘之色。草原风光已经让我厌倦之极,如果不是出于好强,我可能就这样满脸尘土地回去交差。这个王蛆旺,大概有1米75高,瘦削而木呐,他楞楞地站在我和考拉前,脸上一边一块高原红。从五官的轮廓来看,他甚至算得上一个英俊的男人。
他的妻子,一个腼腆黝黑的少妇,胸前丰满如同锡壶,一张嘴就笑就像锡壶里的酒在汩汩地向外流淌。他们站在一起真是般配。她抱着的男孩就是我们要见的主角吗?这个一脸鼻涕的小东西一直在昏睡中。我和她开始拉扯采访。
怎么想起给孩子移植自己的骨头的
大夫说的么
那你就不怕吗
没什么好怕的
不怕留下后遗症
她把脸转向她丈夫,求助般地笑起来,他丈夫说,大夫说了,么事。
你是不是很爱你的孩子?
她茫然地说:喔,喔。
我又换了一种问法:你是不是为了孩子怎样都行?
她还是茫然,似乎全然不懂。
她丈夫说,这孩子生下来,全家都特别稀罕,谁知道他的脚有问题,长大了怎么干活,怎么娶媳妇?我们干啥也得把他的腿治了。本来我说,就用我的骨头吧,可是家里不干,说我还要干活养活全家呢,所以最后还是用了娃他妈的。
我又问:那他的脚治不好怎么办?
男人热切地说:我信能治好,为了孩子能好,我和娃他妈咋着都行。治不好也么办法,那就是他的命呗。
我苦恼地坐在那,我如何能让他们说出伟大母爱之类足够煽情的话呢?否则,我的报道只好说,淳朴的年轻父母说,大夫说了,么事。考拉对我悄声说,你们怎么这么无聊?这个孩子真是让人爱怜,他的偏僻地方的孩子独有的大眼睛,他的安静的忍受,现在他正发着烧,包着脚的绷带里渗出脓。余大夫浓眉深锁,说,孩子必须回到医院去治疗。显然,这里苍蝇蚊子乱飞,全家4口人睡在一张大炕上,孩子的患处很难 不感染。
王蛆旺开始张罗给我们做饭吃,他跑出去,然后神采飞扬地回来,要给我们做羊排骨汤喝。在小村的唯一的一家饭馆里,他要请我们喝酒。一个年收入不过1000的农民的破天荒的节日大餐。
我拿出笔,我必须从他身上挖出点金子。
我问:告诉我你的名字怎么写?
他说,王蛆旺,虫字旁边一个且,那个蛆,旺是旺盛的旺。
我和考拉都非常奇怪,为什么取这样奇怪的名字?
我妈妈守寡,一个人带大我们三兄弟,取个贱名字好养活。
他大哥叫王蛆,二哥叫王二蛆,还有一个妹妹。
我们笑得前仰后合,他热切地说,我妹妹的名字比我们好听,她叫王仙桃。
他说,儿子命也贱,他要给他取名叫王蚊子,还有什么比蚊子更好养活呢。
喝了二两白酒之后,王蛆旺变得健谈,最初的腼腆被遮盖了,他显出农家少年的天真,他惊叹地一遍又一遍说:你们两个女孩可真了不起呀,这么小小年纪就到处跑了,他问我:记者是不是去很多地方?似乎是这样,尽管当时,我只去过有限几个地方。
他非常热诚地说:你们能不能和我讲讲你们去过的地方,我可真想走出去看看啊,多少次想出去打工,不过放着家里的老小不能不管。他在家最爱读杂志,家里没有人和他有共同爱好。一个很大的遗憾是没法看电视,因为电压太低,晚上的灯光像昏暗的蜡烛,还比不上月光明亮。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远方的女孩,他反复艳羡地说:你们可真是潇洒呀。
我想说,其实我刚刚毕业,我哪也没有去过。但是在他的想象中,我们的行迹遍及中国,这是他所不能到达的,因此我默认了他所说的一切。
在王蛆旺的想象中,北京像草原一样广袤,由无数个村庄组成,所不同的是这些村庄密集地堆在一起成了楼宇,每一栋楼里都住着好几个村庄。这些人不用稼穑,他们每天在交谈,做的都是脑力活,而这些脑力奇妙地转化为粮食和金钱。城市里的人们从来不在清晨起床,他们会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一同从隐蔽的建筑中涌出来,奔到街上,很快他们又再一次被各种隐蔽物所遮盖。街上像他看过的少数警匪片一样,经常有黑帮打斗,城市里的最有权势的人就是黑帮和警察。人们不关心粮食和疾病,最关心的事是如何花钱,如何恋爱,这是王蛆旺脑海里城市最美好的一面。在人多的地方自由地恋爱,这是多么美好。
王蛆旺是一个诗人,他经常说起一些警句,让我和考拉感到惊喜,他叹气说:看来我这辈子是没什么希望走得更远了,但是,我的娃,他应该比我走得远,所以,我们做父母的,哪怕是把姓命搭进去也要把他的腿治好。对我来说,钱不重要,古人云金钱非为贵、安乐值其多。我们家的幸福就在这了。
考拉和我默默地喝了更多酒,酒精让我迅速地眩晕起来,我听见余大夫在叹气
王蛆旺把自己喝得双脸泛红,高度亢奋,在他丧失表达的秩序之前他讲述了他一生中的3次漫游,一个28岁男人一生中最有价值的一些经历。
第一次出门,他18岁,决心出门闯出一番天地,他初中毕业,算是家里最有学问的人,他的行囊里揣着杂志,眼睛里躲藏着野心,心里存在着爱情。出发,他到了县城。
乌拉县的卡拉OK和发廊看花了他的眼睛,他蹲在一个发廊对面,狠狠地盯着对面的时髦女郎,她的满头的碎花卷和丰满的乳房,这些诱人的细节。他在一个工地打工,然后他用一周的工钱换来了他的第一次,淋病就弹不虚发地打中了他,此后他经历了漫长的悔恨。他的第二次出发到了一个北方大城,坐驴车搭拖拉机赶汽车转火车,一段极其丰富多彩而又漫长的旅程。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青年们正在搞运动,每天街上都充斥着游行和口号声,后来街上还打起了枪。他还没有来得及找一个工作,就被拘留,和各种分子们关在一起,分子们形形色色,有人问他犯了什么,他满脸茫然,问是不是进城就是犯罪?我刚来,啥都不知道。人们笑起来。有的人天生硬气,一个白白净净的学生娃,嘴里总说他听不懂的话,面对警察一点也不怯弱,他心说:瞧人家,见过世面就是不同。有一天,学生娃被拖到院子中,一只高压水龙对着他猛扫了一阵,他就像一片被岁月和细菌凋蚀的树叶一样千疮百孔,所有人透过栏杆看到那孩子的身体被一阵气流打出奇怪而僵硬的形状,他在心里倒吸一口凉气,想这城里还真有厉害的。那孩子回来时脸色像死人一样青白,完全失去了神采,分子们都沉默下去,瞧着彼此的眼光里多了莫名的恐惧,对城市的恐惧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降临到他心里,他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宁愿受苦也要保持不听话的权利。他用了最快的速度遣返回家里,看到自家破落的院子,他舒了口气,觉得这里有平安。后来村里有人搞了录像站,他在看了N部港台片以后恍然大悟,原来城里的街上成天都打枪,人们总是在街上追逐打打杀杀。这点我完全理解,我自己小时候,爷爷经常带我去看古装戏,戏里的人总是戴着珠光宝气的头饰,说话咿咿呀呀,动则开口就唱,在我心里,以为古人就是这样说话的,尤其是妇女,头顶珠冠身披霞帔很是婉转好看。第三次出门到B城,已经拖家带口,孩子由于疼痛不断啼哭,媳妇又是一脸胆怯懵懂,他觉得生活对他很不公,不过孩子的手术很成功,这又让他短暂地恢复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