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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晚报》专访洪启:愿做歌坛“吸尘器”

(2009-12-29 22:56:21)
标签:

洪启

十堰晚报

专访

红雪莲

杂谈

  几年前的一个清晨,偶然从电台里听到一首歌,浮躁的心立刻沉静下来。“我走过了你的身旁,看到了你的眼泪,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浓浓的柔情,我不愿意看到你的泪水往下流……”简单悦耳的吉他,清新浪漫的歌词,摒弃了时下流行音乐的浮躁,似一股清泉从心间淌过。忙不迭用手机记下零星的歌词,上网搜索才知道,这首歌叫《红雪莲》,一首凄美的情歌,词曲作者(曲为改编自苏格兰民歌博主注)叫洪启。

  听他的歌,读他的词,你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个行走在黄昏里的吟游诗人,着一身白衣,有着萧瑟清朗、卓尔不群的气质。然而,见到他本人,却完全颠覆你的想象,简单的休闲外套、旧旧的牛仔裤加板鞋,完全不修边幅。也许是个人经历充满了漂泊和不确定,洪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平民情怀,他很“江湖”、很随性。

  流浪歌者

  记者:您是怎么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洪启:应该说我是在音乐的耳濡目染下长大的。我是维吾尔族人,自小就被从浙江支边到新疆的汉族父母所收养,对维汉文化兼收并蓄。1992年我在部队当兵,《红雪莲》就是在那个时候创作出来的,我记得很清楚,只花了半个小时就完成了。《红雪莲》实际上是个杜撰的爱情故事,也是上世纪90年代初我的一个人生阶段的纪念吧,现在很少唱它,因为已经承载不了现在的情感。《红雪莲》在云南丽江很受欢迎,当地把这首歌的寓意进行了加工,对旅游还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有一年我还被他们评为什么影响旅游的文化人物。我觉得很好玩,也接受这种共享和利用。

  记者:你的个人经历很传奇?

  洪启:我从小就有点自命不凡,比较叛逆吧。后来我被分配到工会工作,我发现那里的生活太无聊了,一天到晚就是喝茶、看报纸,一群阿姨整天在一起家长里短地聊天,我不想一辈子过这种生活,就向家里要了300元钱准备到外面闯荡一番,当时也是年少轻狂。觉得自己还是挺幸运的,当我流浪到西安的时候,在那里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陕西师范大学我认识了何力,那时候身上没钱,俩人就天天到商店赊面吃,在被窝里读余华的《活着》,哭得泪流满面。

  1993年,我在陕西师范大学与西安著名的“飞”乐队共同演出,和许巍同台,我唱的第一首歌是《城市黄昏》,这是我生命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登台。从此以后,很多人都认识了我,而我作为一个流浪歌手的境遇也就此改变。在师大,混饭吃的机会更多了。当时就觉得当明星的感觉真好。后来,我听说北京是音乐文化底蕴最深厚的地方,就毅然流浪到了北京。

  那时候通过电视知道有圆明园,有画家村,就自己去找,居然找着了。那个年代没钱就能走遍天下,在画家村,我结识了一帮艺术青年,跟他们一起蹭吃蹭喝,也没有任何目的,这就是“江湖”。后来我去了一家唱片公司做企宣,认识了对我影响至深的人——张广天。他说,你应该学点乐器,这样方便你以后行走江湖。他给了我几个谱子,我就开始学起了吉他。《我是一只离群的鸟》是我录制的第一首歌,也是我的个人自传。

  民谣歌手

  记者:19岁就开始音乐创作,但一直不被大众所知,十几年后才陆续出了自己的三张专辑,但至今并没有大红大紫,会不会觉得遗憾?

  洪启:我所发的三张专辑里很多都是存货,到了2004年底,我才正式发行了第一张唱片《红雪莲》。有人说我的歌脱离了时代,也对,这里面的歌都是我十几年前创作的。我想老天爷是公平的,有的人,它会把东西一下子给你,而有的人它会让你慢慢去用。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在20岁就走红,我这个人玩性很大,如果我一夜之间红起来你肯定看不到现在的洪启。现在的我能够沉稳下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今后准备再发三到五张专辑,收录近年来的作品。

  记者:从《红雪莲》、《阿里木江,你在哪里?》到《九棵树》,你一直坚持着自己的音乐风格。在音乐道路上,谁对你影响比较深?

  洪启:王洛宾先生影响着我对作品的审美观,他让我懂得怎样去提炼和发现音乐的美。我跟他本人有一个接触,那个接触对我个人是巨大的感染。当时齐秦想去拜见王洛宾,19岁的我就充当了中间人。我骑着自行车在乌鲁木齐一路问一路找。听说我没吃饭,老爷子给我熬粥,煮粥过程中,他说小伙子给我你跳个舞,他穿大T恤,不修边幅,很开心地跳着,突然就喊:“完了,粥糊了。”后来,我不小心把车钥匙丢了,老爷子拿着一个板锁三两下就撬开了,好玩得很。晚上和齐秦会面,他很正式地穿着笔挺的西装,和白天完全是两个样。一个是音乐之父,一个是流行巨星,我跟他们坐一起感觉很不一样。听他们谈话我才知道,原来老爷子那么有名气,那么多好听的歌都是他写的。他一生都在享受生活追求美,听了他的歌,我明白我该追求的是什么。

  音乐应该是很雅的,但现在恶俗的东西却大行其道,一些歌明明很难听,歌词很私人很露骨很粗俗,却偏偏被广为传唱,但我相信只有真正美的歌曲才是经久不衰的。现在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跟一二十年前完全不一样。我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去创作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我追求的是传统风格的民谣,旋律要美,歌词要有诗意,就像王洛宾的歌那样,这也是一种传承。

  记者:听说您这些年一直在办一些纪念王洛宾的巡演活动?会不会在十堰开展?

  洪启:王洛宾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我特别能理解那个年代的音乐人背后的辛酸。应该有后来人为前面的人去做一些工作,一个是音乐上的传承,一个是名誉上的证明,证明还有一批年轻人在他生后很多年,一直在学习他,在仰慕他,在传播他的音乐和他的精神,这个非常重要。

  在十堰我有很多朋友也具备搞纪念活动的条件,如果有可能我准备明年在十堰做一个王洛宾的作品展,邀请十堰地区喜欢王洛宾的人参与进来,一起演唱他的歌曲。说不定到时候还会邀请王洛宾的儿子王海晨共同参与。

  诗书文人
  记者:能谈谈您最近推出的“一品三人”计划吗?

  洪启:“一品三人”是由我、何力、张敬三位民谣歌手组成的,是一个品牌,也是一个以诗文乐画为包装的音乐概念,集结了包括音乐、绘画、诗歌、戏剧、摄影、造型、设计等不同门类的艺术组成的新锐文化品牌。现在歌坛充斥着太多恶俗,这个也可以理解为“吸尘器计划”,这些作品所表达的内涵,将与我们所唱的歌曲内容相呼应。不要粗制滥造,回归故乡,回归心灵,回归音乐之“道”。

  记者:我们十堰也有很多音乐人,跟他们说点什么吧。

  洪启:做音乐应当走出去多学多看,但也应该多汲取本地的文化元素,像十堰的武当山就很有名,这个可以用在创作中。我是第一次到十堰,准备去武当山好好玩一玩。

  歌坛“秋菊”

  记者:前一段时间,你跟热播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引发了侵权风波,有人说你是在借机炒作,你怎么看?

  洪启:李叔同先生是我的精神偶像,《送别》是我极喜欢的歌,2004年,有了录制第一张唱片的机会时,我就演绎了它。那个伴奏是现成的,黎强编曲并演奏的吉他,于宙吹的口琴,之前小娟还唱了一版,收录于《红雪莲》中。我是看到网友留言,说是在热播的《我的团长我的团》剧的第26集中听到了我演唱的《送别》。我第一反应是惊诧,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这个剧是我十分喜欢的,也知道它是影响巨大、且受到广泛关注的。从某种意义来说,传播了我的演绎,对我这个未拥有广泛知名度的音乐人来说,是应该表示感激的;但另一面,作为一个艺术工作者来说,需要一个基本的尊重,起码的招呼,简单的知会,还是应该的吧。于是,我就在博客上发表了文章并以“秋菊”自喻,和唱片出品人与代理机构及律师做了交流,要与该剧的制片方讨个说法,当一把秋菊。其实,官司不是主要的目地,我对赔偿也不感兴趣。我主要是想提醒一下电视剧制作行业,要重视音乐创作者的权益,尊重他们的劳动。现在,对方已经表示要协商解决,会在剧中署名,这是对一个音乐工作者最大的勉励。(文/记者唐晓玮 图/记者 张启国)

来源:十堰晚报
http://sywb.10yan.com/html/20091228/123771.html
相关链接:著名民谣歌手洪启今日来堰公演http://www.10yan.com/Html/ylpd/btyl/105603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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