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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摇滚河山(8)

(2007-01-19 15:44:51)
2000年我坐在一家网站的电脑前,马不停蹄地编辑关于锋菲恋的八卦新闻。我很安静地坐在那里,不敢乱出声。尽管那时我自以为是最牛逼的摇滚艺人之一,而一到陌生的环境,就会变得很惶恐和老实。那一次出了意外。我很安静地坐在那里,当我正在编排编谢廷锋老爸的绯闻的时候,我的上司向我走来。我的上司是除了老总之外的男二号。高大英俊,是公司女孩子搭话的主要对象之一。而我当时已经有了一个绯闻男友——我的老实巴交的前诗人同事。如果上司爱上我,我会觉得是建国以来首例天上的馅饼掉下来砸中我。
一个月之后,这块馅饼从天上掉下来,砸中了我。

事实证明,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我的上司男友原来也觉得我对他而言是一块热乎乎的馅饼。但是他发现满不是那么一回事。我的男友以为我很善良,其实我不善良,他以为我很美丽,其实我根本不美丽。我也决不温柔。总而言之,我根本不具备任何担任别人女友的素质。我平常总是对他冷嘲热讽,恶语相加,一到他要跟我分手,我就会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叫嚷着威胁他家人的人身安全,让他悔不当初惹上一个黑社会女魔头。最后我众叛亲离,我的好友夏竹小朋知道了毫无怜悯之心,认为是罪有应得。这是后话。
我上司和他的精干的同行一样,昼夜颠倒,我很少见到他。一直兼职了快一个月,方才看见一个头发蓬蓬,走路歪歪,嬉皮笑脸的人。我以为他也是同事,而对话相对多的人,多半不爱理会。他偏偏听说我有乐队,就找我说话来。我是新人,少不得笑脸应答。后来才知道他是齐柏林飞船、metalic等老金属党以及黄舒骏、罗大佑迷。“你们乐队是垃圾”,他颐指气使。我嘴上不言语,却暗中盘算不再理会这等赖人。

他尚且不了解我的为人,就已经出手帮我。有一天见我神色黯然,他问为什么。我被问不过,只说一直因为“扰民”找不到排练的地方。而乐手都没有收入,鼓手根本已经交不起房租,而他又正在生病云云。他便掏出两千元来,要给鼓手交房租。我没见过这么多钱,大惊失色,哪里肯要。他婉言劝说良久,说他的朋友要是缺钱,他也是一样的给,并不是我一人特殊。我犹豫半天,想想情况已是燃眉,又无计可施,只好先行收下。

我自然有了心眼。夏竹小朋也说,哪有白白给钱的道理。我见他言行并无轻佻之处,并不是要沾便宜的人,心想莫非他喜欢上我,不由得有些害臊。

而他竟然象是忘了这档事,在公司里极少和我言语。春天到了,我越来越喜欢到公司上班。有一次穿上齐整套裙,收拾打扮停当,俨然一个端庄白领,同事见了,都“哦”的表示吃惊,说怎生打扮得这么好看。而他竟然好象没有看到,让我好生失望。

这怎生是好?自作多情,如果真是喜欢上上司,只怕落得烦恼,不如早一点躲开,以免情势不可收拾。想来想去,只有辞职一法。现在想来,我生性消极,遇事总采取逃避之法,一旦发现自己有可能爱上上司,什么办法都没有,竟然可笑到要辞职。

事情发生转变,不在我预想之中。
他看了我们的演出。在臧天朔的“朋友”酒吧,客人已经寥寥无几。当时有一支叫妖的乐队,在上面蒙着帘子演出,而在那里我还见到过刚出道的斯琴格日勒,伊是很天真的女孩子的样子。
我给他端了一杯加柠檬的免费开水。
我想我们这样的演出,性情之激烈晦涩暴露无遗,寻常人本应不能接受。我有些失落。我想完了,我的上司不会对我有什么好感的。象我那样唱歌,几乎就是作践别人的耳朵。

那天我们四个人一共挣了100块钱。很高兴地去小饭馆吃饭。我的上司说,阿飞有没有男朋友?
吉他耿放就说,她都离婚两年了。
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我顺着吉他的话往下接,大家都哈哈大笑,乐不可支,我也笑,心里却隐隐有些疼起来。
是夜,左思右想,觉得毫无可能,黯然睡去。
第二天起来,看见他在外屋的地上熟睡。我想靠近看,又不敢,就远远地站着,不一会公司有人来上班,我怕生出嫌隙,就告辞了。
回到学校,已经下了决心辞职。一了百了的好。

然而他来找我了。他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和我说。我们并肩走过学校的食堂,到处是广播里喧闹的声音。他问我,你有男友吗?
我有些尴尬,说,现在没有,不过,应该快要有了吧。
他说,我做你的男朋友好么?

他27岁的时候交了第一个女朋友。就是我。
他甚至还没有和女孩子接吻过。

我们就如两个小孩子,又慌张又欢喜,紧张得都不会说话。在学校北门外吃饭,面对面的,谁也不看谁,慌得根本吃不下饭。

我们恋爱的第一步,就是把菜都打了包,添了饭,给住在地下室的乐手们送去。自从我们组队,乐手生活无着落,我除了承担排练的房租费用,还养成了吃饭打包的习惯。

我没想到他是第一次恋爱。他已经27岁,都没有和女孩拉过手。我在出租车上拉他的手,他竟然脸红,局促不安。
我说,怎么了,不喜欢我就不拉你了。
他慌忙说,喜欢喜欢。
我们便到花市去买花,买了一盆绿绿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摆在公司我的电脑前,还买了一个喷水的小壶。公司的人过来都要喷一下。结果花很快就养死了,不知道是不是大家一哄而上喷之,缺乏计划的缘故。

我男友看见我的鞋很旧,一定要给我买鞋。我是迷信的人,一定不肯买,说买鞋不吉利,穿了鞋就走了。后来他坚持再三,给我买过一件100元的棉衣,还有一条60元的羊绒围巾。我第一次穿戴如此保暖,那个冬天竟然不冷。那件棉衣是军绿色,围巾却是红格子。红配绿本来就俗气得紧,可是我穿得喜滋滋的。后来棉衣和围巾都不知何故丢失,我怅然很久以为自己如此大意,本来就是不配别人给我东西。

我的乐手常常取笑我男友的品味。说人家好好一个男孩,而我唱歌这么难听,长得又如此不堪,他怎么会看上我。

我笑说,此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品味。看电影就看什么刺激1995,骇克帝国,十三层楼,壮志凌云,还有周润发吴宇森的枪战片,最高级别顶多到《阿飞正传》,听歌又只爱听老金属,土得掉渣,看书的品味就更差了,居然喜欢什么杰克。伦敦,顾佶刚之流,对我崇拜的张爱玲、村上春树、博尔赫斯、杜拉斯、马尔克斯之类的嗤之以鼻,在挑女友时,当然不会格调高尚。

其实我的乐队能够撑到今天,除了我的那帮哥们骨子硬,够意思之外,和我男友不无关系。
他屡次出手相助,都是瞒着我的。
那时在糖厂的父母双双下岗,大部分的积蓄不小心放在所谓的“合作社”里无法取出。我给厂里的领导写了一封陈情的信,方才保住了父亲在厂里当门卫的职务,夏天晚上父亲值班时,偷偷把雨衣铺在板凳上,躺在上面休息。而我是不争气的主儿,我父母希望我出国光宗耀祖,我却还要维持一支不合时宜的乐队。这个乐队诉说的不是洋溢的愤怒,不是狂欢的节奏,而是稍纵即逝的爱情,令愤怒的摇滚青年们掩鼻而去。
鼓手生病,他屡次借钱给他,却不要归还。
排练室的鼓破了,不能再用。他私下买了YAMAHA的新鼓,至少也要七、八千的。还有排练用的专用音箱、调音台,加起来他至少为排练室的设备投入了一万多。才得以乐队又顺利排练一年多。
吉他手买新琴,也是私下问他借钱。
当时怕我伤自尊,大家都有意瞒着我,说是另一个朋友和我们合伙买的。
这些事我后来才知。

我和男友先是住在公司,后来住在与别人合租的房子里。再后来见过他父母后,就和他偶尔住在他父母的家里。我们有一间大约8平米的卧室,东西太多,放不下大床,就睡在地上,各盖各的被子,中间有一点距离。我习惯如此了。再后来我睡小床,他睡沙发。他说挤在小床上我老是推他,把他差点推到地上,还是睡沙发的好。而我总要他抱我到快睡着,才肯舍了他到旁边的沙发睡下。

高中时染上失眠的毛病,一直很自卑。不知道为什么和大家这么不一样。晚上大家都睡了,我却一个人醒着,有时候半夜悄悄爬起来,坐在女生宿舍的院子里,偷偷哭,不明白为什么会睡不着,而明天的功课还有许多,越想越悲伤,有时候想,也许死了就不会失眠。然而到了白天还是很好,和她们说笑话。记得和一个漂亮女孩嘀咕:男生和女生接吻,鼻子放哪里才好。我们开怀大笑的时候,我还下意识地托了托眼睛架。


我的男友静静地躺在我旁边。我们之间有一点距离。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分开睡的。

我花了很长的岁月渴望和人肌肤相亲。渴望晚上醒过来,一伸手是温暖的肌肤。
可是有人真的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并没有伸手就他。

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时常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做纷乱繁杂的梦。我做过一个异常漫长的梦,好象人生那样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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