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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爱我苍老的容颜(6)

(2006-03-27 01:39:45)
(六)
也许你根本不能相信,我觉得我交了一个男友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在单间的浴室洗澡了。
对我而言,幸福生活的标志,就是从此不再和很多很多的人挤在公共浴室的迷漫的蒸气里,而是自己一个人从容地呆着,默不作声。温暖的水流从头流到脚面。
如果我男友知道我是这么想的,一定会倒抽一口凉气,会觉得他对我的一切好我都记不得——原来我是这么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和男友分手之后,我重返学校的公共浴室。我再也不会嫌弃它,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一旦离开学校,应该去哪里洗澡。
在单间浴室洗澡对我而言很重要。它意味着我的私人空间的确立,我的尊严得到保护。
记得一个杂志《视觉21》(后来它停刊了)曾经采访过这个问题。问及崔健、王家卫等人,也问及一些不著名的人如我。
问:听说你有一个不出名的乐队
答:是的,它是不出名。
问:最近有没有演出?
答:没有,一直找不到很多演出的机会。
问:在哪里洗澡?
答:啊?!澡堂里
问:洗澡时唱歌吗?
答:不唱,但是有人说话
问:你说吗?
答:我不说
问:活着为什么?
答:我不知道
17岁的时候,从南方坐了48个小时的火车到北京上学。第一次出远门,路上突然病了,上吐下泻,虽然不是倾城倾国的貌,却偏偏是多愁多病的身。到了北京,浑身脏兮兮的,却不能洗澡,因为澡堂子关门了。第二天,到食堂吃饭,麻婆豆腐太咸了,怎么也吃不下。心想好歹还有澡可洗,勉强打起精神,等着五点钟澡堂开门。等啊等的,我的一个学姐带我去澡堂。兴高采烈地进门,一股异味扑鼻而来,乍一看那么多人挤在一起,穿衣服的和不穿衣服的或者是穿了一半衣服的,熙熙攘攘,蒸气迷漫,脑子“轰”的一声就炸开了。只见学姐在我身边开始脱衣服。我惊讶极了,说,我们在哪里洗啊?她说,在这里啊,我说,大家一起洗?!她说是啊,你站着干什么呢?赶紧脱啊。
我木桩一样钉在那里,过了很久也脱不下衣服来。自小在南方长大,在单间澡堂里洗澡,哪里见过这种白花花的阵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一万个委屈和不知所措。学姐在旁边一直催我。最后遮遮掩掩地进了澡堂,胡乱冲了一下,连香皂都没有好好打就匆匆跑了出来,穿上衣服走了。
后来差不多一年,我洗澡从来不约同学,都是独自跑进去,飞快地洗完,再跑出来。
学校大,人多,往往是三、四个人围着一个喷头,等着洗。那种情形,对我而言最是尴尬。
后来去别的学校,看见别人一人一个喷头,墙上镶着白亮的瓷砖,羡慕得不得了。
这样过了很多年,最初的那种难堪已经没有了。
洗澡对我而言很重要。大学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约会,几乎每一次都是晚上7点钟,洗完澡之后干干净净地去的,充满喜悦。我那时已经是一个招人疼的姑娘,就是因为浑身的喜气。
我的幸福生活从洗澡开始。读研时我兼职的公司在知春路的翠宫饭店,写字楼每一层楼都有澡堂。我上完班就自己带着香皂和毛巾去洗澡。浴室是单间的,还有热水,温度可调,我哪里见过这等豪华阵势,简直高兴得不得了,从此不肯再进学校的澡堂,上班积极得很,那时一周是六天班,工资不高,我也从来没有不乐意。不久后我的上司大脑短路,一跃成为我的男朋友,他帮我买了玉兰油的沐浴露。那是我第一次用沐浴露,一个是觉得惊人奢侈,一个是觉得甜蜜,觉得男友对我太呵护,自己太有福气,洗澡时都会偷偷笑。到现在我都一直用玉兰油沐浴露(很像广告词吧)。
因为上夜班,有时来不及回学校,刚开始我住在公司的休息室,在地上铺上垫子和毯子,洗完澡后,就可以睡觉了,一人一间屋子。后来我们住在他和别人合租的房子里。我们的屋子有两张床,本来是给开发人员住的,后来不需要连夜干活了,我们就住在里面,我睡觉容易惊醒,不喜别人和我太近,所以当时是一人一张床。事实上,我也不习惯和别人睡在同一张床上。我虽然有喜欢和人亲昵的小女孩天性,但要并肩而卧度过黑夜,在我看来,根本是难以容忍。现在想起来,其实是心理上根本不容他人靠近。
我的男友是第一次恋爱,当然不知道女孩子的这些小心思,也就由我去,我们并没有想得太远。回想起来,其实那时就暗暗地埋下分歧的种子,而我们都过于粗枝大叶了。
和我们一起住的是同居的一对人,男的是我男友的同事,肥肥白白的,女的则很瘦,胳膊细长,脸尖尖的很是俊俏。她据说因为身体不好不工作,却有许多在我看来是天价的名牌衣服和首饰,比方说一件普通的白色T恤就要1000元。她的衣服很少有重复,穿在身上倒是很得体,处处显得雅致。我方才知道原来美也是要衣服堆出来的,朴素之美也是和名牌密切有关。比方说我长年穿的袖口都磨破的灰色夹袄,就不叫朴素。我记得宿舍里一个穿着较讲究整天涂指甲油的女孩管那时的我叫“猥琐”。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竟然因为穿衣敝旧就和这个贬义词相关,很是心惊,后来有了一点钱都要去买衣服先,这也是部分的原因。
同事的女友整天在家呆着,自己倒是收拾得很利索。却不收拾房间,偏偏要养宠物狗,把屋子搞得到处都是味儿,那只狗整天也是脏兮兮的,饿着肚子,后来主人买了新狗,这只狗就不知所终了。我自己怕狗,所以不亲近,却见不得养狗的不爱惜狗。我那时仍然锐气勃发,对这种腐朽的小资产阶级很是不屑。觉得自己怎么也是一个硕士,将来出来工作挣钱,和男友一起把家撑起来,就觉得意气风发。那时还整天在书包里放着一本GRE单词,人称红宝书的,觉得自己只要刻苦读书,一定会前途无量,哪里看的上那些腐朽的小资产阶级!
我的男友因为爱看古书的缘故,为人正直,并不很在意钱权之类,对他的同事的拳拳心机很不屑。我自然是夫唱妻随,不卑不亢,从不羡慕他们。然而有一天晚上大伙在海图吃饭出来,在暮色中,那个男孩抬手抚了一下女孩的头发,神情很是怜爱。我无意看到,心里却被击了一下。那晚忽然缄默很久,男友很不解。他后来知道我时常会突然就发呆,也就随我去了。
其实我喜男孩抚我头发。以前长发飘飘,那个建筑系大二男孩一抚我头发,我的心就软下来,不再呕气。
恍惚一个手势而已,而我男友竟不知这些。
每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我凤目喷火,肝胆俱碎,其实只要他一伸手,搂我入怀,抚我头发,我便软下心来,不再胡搅蛮缠。
恋爱也许就是技术的活儿,如果都是生手,又怎么不会磕磕碰碰,头破血流?
原来不是相互爱慕,相互爱惜,就可以被成全的。
怪来怪去,要怪他第一次谈恋爱,没经验。
我男友却说,其实是你心中根本容不下另外一个人,你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我已经很久不回答这个问题了。当我在合租的房子里的单人浴室里用沐浴露洗澡时,我以为这就是我想要的。当牵着男友的手沿着马路回我们暂时的住处,我就以为这是我想要的了。当买回自己想要的粉色小吊带裙,和一双高统的靴子,我就以为这是我想要的。当打开衣橱,看到满眼斑斓的色彩,我就被这些物质深深打动了。我想,如果有一天不能够拥有爱我的男友,四处漂泊,我也要带着这些繁琐的衣物,因为它们曾经就是我以为的关于物质的梦想。
我的想象力仅限于这些美丽的打折衣物。远远还没有到车啊,房啊,首饰啊。一柜子的衣物足以令一个女人黯淡的青春散发出柔和的光彩。
我和男友先是住在公司,后来住在与别人合租的房子里。再后来见过他父母后,就和他偶尔住在他父母的家里。我们有一间大约8平米的卧室,东西太多,放不下大床,就睡在地上,各盖各的被子,中间有一点距离。我习惯如此了。再后来我睡小床,他睡沙发。他说挤在小床上我老是推他,把他差点推到地上,还是睡沙发的好。而我总要他抱我到快睡着,才肯舍了他到旁边的沙发睡下。
我们相处将近两年,竟然从来没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刚开始是计划租房的,我总觉得每个月差不多2000元的房租,实在是太贵,舍不得他干活这般辛苦,挣的钱打水漂。到后来我们经常生了嫌隙,又不能当着家里的面争吵,我说不如一起出去租房子。我男友说,当时我要租房你忘了你竭力反对的吗?我说,现在我不是同意一起出去住了吗,他便冷笑说,可是现在是我不愿意了。
我和男友吵架,每次都是伶牙俐齿,强词夺理,可是心里非常明白,多半是自己不是。每次吵完架后,我都会变得乖乖的讨好他,让他不忍,就原谅了我。
这样的游戏,无非就是狼来了的故事而已。小孩子想知道大人如何宠他,就骗人说狼来了,大人在救他之时,他便得到满足,小孩子的小心思无非如此。殊不知大人的耐心有限,最后小孩还是自食其果。这个故事在幼儿园看过电影。那时才四岁,却是惊人的早慧,故事刚开始,就知道小孩定有厄运。狼是如此凶残丑恶,小孩的命运未免过于悲惨,在昏暗的教室里,和小朋友们坐在一起,感到难言的恐惧和无助。而我又很怕老师,决不敢举手要求上厕所。于是就低头不看屏幕,捱到电影结束,我不必看就已经知道结局。尽管如此,对电影印象还是深刻,那一片灰灰的山坡,狼的影子远远地浮现,悲剧即将来临,让我终身惊疑。
我自以为男友宠爱我,吵架时便继承了母亲牙尖嘴利的遗传基因,夹枪带棒,咄咄逼人,充分发挥了冷嘲热讽、比喻、象征、比兴、排比等多种修辞方法。多亏我男友性情耐心定力皆一流,才不至于酿成水火不容之势。关于这点夏竹小朋多次劝我,你再这样下去你家阿良最后会不要你的。我便傻呼呼去问我男友,说,小朋说我如果对你太凶你会不要我的。我男友便说,不管你以后怎么样,我的心是不会变的了。我便搬嘴给小朋听,小朋冷笑:这世上哪有不变的事情啊?我又学舌给我男友听,我男友便指着胸口说,这里,已经封死了。
一个是我最亲近的女友,一个是我的男友,我都不知道应该信谁的才好。
我们在一起两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我不小心喝醉了酒,撞撞跌跌返回住处,躺在床上,做了无数纷繁的梦。而我的男友坐在另一张床上,心如刀割。他听到心爱的女友竟然喊着另一个人的名字,喊了整整一宿!
我终究没有能够瞒过我的男友。为什么无法让他靠近,也无法让任何一个人靠近,只是因为我的心早已经满了。
白天,为了找一份工作拿着简历奔波,晚上在宿舍拼命地上网,当12点熄灯睡觉之后,我知道我的男友还在他的小屋里对着心爱的电脑,一边玩帝国大战,一边工作到凌晨。我们的白天和黑夜是不重合的。他终究没有因为我而改变他的生活习惯。他的很多以为他根本是“非感情动物”的朋友,甚至没有见到过那位居然能够令他堕入情网的“神奇”女子。
从城里回来的地铁里,我看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短发,妩媚、年轻而有朝气。我看到她的浅蓝色的紧身毛衣勾勒出丰满的胸,如此妖娆、蛊媚,令人安慰。我盯着它,忽然感到无穷无尽的忧伤,从内心深处不可遏止地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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