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解读:概念的误解与误导
个别媒体以及审计署有“以专业来忽悠,化腐朽为神奇”的嫌疑。
19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场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3月15日的实际收支数、后续应实现收入和待结算支出的统计结果,北京奥组委收入将达到205亿元,较预算增加8亿元;支出将达到193.43亿元,较预算略有增加;收支结余将超过10亿元。
报告一出,舆论哗然,欢欣鼓舞者有,但质疑之声更是不绝于耳。最集中的质疑是审计署在计算支出时“忽略”了许多项目的开支,比如有网友讲:“很多投入都没有计算进去。比如400多家工厂关停或搬迁(300平方公里以内)。市政建设、道路加宽、公交、轨道交通由政府买单。还有青岛、秦皇岛火车站建设,特别是原青岛火车站是06年建成,使用不到一年就推到重新建设……”诸如此类,很多。我们不能保证网友的质疑内容完全正确和准确,毕竟很多网友只是凭直觉和个人的常识作出判断和提出问题的,但这种“民间声音”无疑最具代表性。
很多人认为本届奥运是“赔本儿赚吆喝”的,一种说法比较“悲愤”:“奥运最可悲之处在于在消耗了大量资源之后没有给本国带来任何实质性改善,成为名副其实一场大秀。”相对来说,个别网友的情绪则比较稳定:“我国办奥运会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发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动发展奥林匹克事业,我国从申奥到举办成功,所花费的并不是靠举办期间这短短的几十天所能弥补的。但奥林匹克精神和设施、环境,带给我们的是无穷的财富,总之从整体来看我们是‘盈利’的。”后一种是典型的“赔本赚吆喝”说。
其实,通过本人进一步加强学习后了解,或许审计署的计算方式没有错,网民的质疑也没有错,双方产生摩擦的切点是源于“误会”,而这种误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好大喜功的媒体造成的,根源或许还来自于媒体记者的不专业以及导向功能的报喜惯性。
说到一届奥运会是否盈利,首先要明确盈利的主体是谁。是主办国,还是主办城市,甚或是主办城的“民”。一般说来,一届奥运会是否盈利,指的是奥运会主办城市组委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办机构,是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讨论北京奥运会能否盈利,如果没有特指,一般就是指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所以,要说北京奥运会盈利了,并不是说北京人民、中国人民盈利了,也不是北京这个城市或者国家盈利了。我们不用自作多情。自作多情或者故意忽悠我们自作多情的好像是某些媒体——我一早上就看见两家报纸赫然以“奥运盈利”一类的标题忽悠民众,给人的感觉当然是:“中国”赚钱了。
其实是个概念上移花接木的伎俩。
至于网友质疑的多项未计入支出的项目,罗格老早就解释过,说在计算举办奥运会的预算总额时,应该明确区分用于奥运比赛的费用和用于城市建设的费用。比赛的费用预算叫做运行预算,是由运动员的伙食、比赛时的交通管理等开支组成。运行预算的60%由国际奥委会承担,剩下的40%则通过门票和赞助商出资等途径解决。网友宿墨残茶更细致地指出:这次审计的支出部分只是奥组委筹办赛事的具体支出,是指奥运赛事的基本运行费用,只包括器材购置、竞赛组织、赛时交通、安保、住宿、餐饮、通信、场馆技术以及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方面。并不包括在城市改造和场馆建设以及环境治理、奥运宣传等一系列巨大投资,这个支出只是十几天里奥运运营支出。也就是说,那结余的区区10亿元还抵不上小小的水立方的投资。这个“结余”就是这样算出来的。
一言以蔽之,那个“结余”和我们理解的“盈利”没有关系,是人家组委会的内部结算方式推演出的结果,人家自娱自乐的,老百姓最好躲远点儿,这事儿跟咱没关系,更别想像在学校和单位食堂里一样跟着“吃结余”了。
只是请求媒体或者相关的宣传部门,以后别把“别野”当“别墅”报道就成了,老百姓心眼小,受不了这种刺激。
【完全个人理解,彻底非专业,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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