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跟谁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3-07-03 1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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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百年孤独》对我而言是一次阅读耻辱,被马尔克斯用魔幻编织起来的陷阱羁绊得迈不开步子,所以至今都不敢说读好了。后遗症是,隔了许久才敢读老马的另一本书,这本书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就是一本言情小说嘛!开读没多久我这样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以后,依然这么认为。于是,我胡乱猜测:当年,《百年孤独》刚一出版是否遭到过“不知所云”的诟病?老马一气之下心里默念“让你们看懂还不容易!”就有了这一本书。只是,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老马成了国际级大作家,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解读就不能停留在言情小说的层面什么通过爱情实质是为写一段哥伦比亚的历史。作为远离哥伦比亚的中国读者,在意的是否能很快沦陷到《霍乱时期的爱情》各种各样的爱情中,而不是为了隔靴搔痒地了解哥伦比亚的历史。如若我浅薄的阅读观还有一点点市场,那么好友龚静刊登在《文汇读书周报》上的题为《爱情其实是难以书写的》,就几乎说清楚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能从一本言情小说升格为经典的原理。
我可以同意龚静的观点,亦即《霍乱时期的爱情》以后,老马的这一本又如同《百年孤独》一样成为立志写小说的文学爱好者的模本。只是,《百年孤独》浩如烟海,而《霍乱时期的爱情》只教我们怎么去表现爱情。我无意成为作家,所以不想探讨老马何以能把人世间那一朵叫做爱情的彩云拿捏得气象万千。我的执拗处在于书名中的“爱情”是指发生在谁跟谁之间的?
我翻了翻网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文章,发现无一例外地将书名中的“爱情”归属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之间所起的化学反应。不错,这一种始于阿里萨一见钟情的化学反应,绵延了半个多世纪,虽没有像烈焰那样刹那永恒,亦不曾冷却到变成漫天飞扬的青灰,这才有了53年以后两个人坐在阿里萨的船舱里假装闻不到老年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酸味和看不见老年人身上到处松弛着肌肤,让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终成正果。
可是,被为阻止与阿里萨之间爱情的父亲带出去云游了数月的费尔明娜,再度看到眼前的阿里萨时,不是她自己放弃了阿里萨吗?“此刻她没有感到爱情的震撼,而是坠落了失望的深渊。在那一瞬间,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她惊惶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欢迎在自己的新建占据了那么长时间。……她挥了挥手,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不,请别这样’她对他说,‘忘了吧。’”曾经的海誓山盟一转眼就上了云天,或许,老马的意思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来易来去易去?那么好,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用难以计数的情书向费尔明娜诉说了几十年爱情的男人,是可以用爱情去概述他的等待吗?或许,在南美在哥伦比亚,彼邦对爱情的界定跟我们不一样,彼邦的他们可以甜言蜜语地说着我爱你,同时还可以尝试各种各样的情爱来丰富爱情的内涵?我厌嫌地来转述龚静在其文章中描述的阿里萨尝试过的情爱品种吧:年轻的年老的猎奇的欢场的谨慎的浪荡的奇特的不可理喻的情理之中的。我实在不明白对丈夫的一次婚外恋都会耿耿于怀的费尔明娜,怎么会在阿里萨的船舱里“一直想他,直到天亮,终于确认了自己对他的爱”?抑或,这就是爱情?她嫁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只是因为对方的家境的优越和医生的身份足以提供给她一辈子衣食无忧的生活?
那么,只能说我这样阅读资历浅薄的读者,就是对生活的辨识度也是浅层的。我那么羡慕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之间日常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婚姻生活!比如,两个人为浴室里的一块香皂怄气得彼此不理不睬数天——我以为书名中的“爱情”一词,是给予费尔明娜、乌尔比诺之间长达半个世纪的婚姻生活的,前面加上“霍乱时期”,意在说明:霍乱时期,生命朝不保夕,只有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这样的爱情,才是让人安下心来过日子的良方。至于阿里萨给予的爱情,费尔明娜说那是谈资,晚年时可时不时地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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