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Want》“小懒信箱”——答陌生男女的来信
(2009-01-19 2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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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
在09年1月份随刊赠送的《I want》中,新开了一个栏目《小懒信箱》,专门用来给广大青少年男女生解答情感疑惑。。。。每月抽取读者来信,进行解答,主持人,就是我啦。
好吧,我不介意自己的身份转向“知心姐姐”。
非常感谢小四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
我只是觉得,在漫漫人生路上跋涉且不断成长的少年,如果有这样一个可以诉说的空间,有肯倾听并愿意与之分享喜怒哀乐的耳朵,如果还能结合自己的人生阅历为之解疑答惑,对其有一定的帮助和思考,那么,对于我自己来说——何其荣幸和快乐。
——这是开设《小懒信箱》的初衷。
《I want》非常好看哦~~~~~~~~~~~好几次看得大笑,被人当成疯子。本刊《最映刻》也叫人爱不释手。
《小懒邮箱》放在超级搞笑又超级娱乐化的《I want》里,我不知道读者能否接受这样的风格。
好像每次都鸡立鹤群。。。。就好像《全世爱》放在风与木栏目里一样。。。。
呃,好紧张。时刻等待着读者的考验。
如果大家实在无法接受《小懒信箱》的风格,那么也只好选择停掉,放弃了。(5555555~~~~~)
2、
现在,把这期内容,完整地贴出来。
这源于一个读者写给我的来信,文中内容绝对真实。为保护作者隐私,文中全部改为了化名——
小懒:
他连这种话都说了,肯定就是对我有意,既然有意为什么我向他表白他又拒绝呢?
Fiona:
你好。
老实说,若不是这封信摆在我的桌上,我从未想到原来15岁的女生可以拥有如此……的人生。原谅我这里用省略号代替,因为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概括你信中所讲的内容。
就像之前的我一直觉得,不论时代怎么变迁,每个人的青春岁月大抵是相同的。无非是学习生活不如意爸妈不理解同学谈不来老师不待见你爱他他不爱你有人爱你但你不爱他……
现在想来,或许同那时的我们相比较,你们身处的这个充满各种诱惑、物欲横流的信息化时代,有着更为广泛和密集的信息接收方式,网络、手机短信……铺天盖地而来,你们在不断被动接受的同时,正确处理和过滤的能力,其实是在不断减弱的。
这么说似乎有些太过正式和严肃,汗……这并不是我的本意。让我们回到你来信中的内容,先从你的朋友说起。
老实说,我觉得你朋友不是什么好鸟,跟他们保持距离吧。他们用那样残忍的方式来进行报复,已经有故意伤害罪的嫌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知道你继续跟这些人来往,会不会逐渐变得麻木、无情,会不会变得同他们一样动不动就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对待周围的同学、朋友甚至是亲人?如果不能给予肯定回答,如果你根本做不到阻止,那么就彻底远离。我不希望不久的将来我收到一封来自监狱或者少管所的来信,那时你会不会觉得有些太晚了?
你说朋友们觉得你像是“叛徒”,我认为,做一个不肯伤害人的叛徒,总比做一个冒着犯罪的危险以伤害同学为快乐的人要好吧?尤其,所谓的友谊是以伤害其他同学为代价的,这种朋友不要也罢。他们早晚会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的。
所以,对于你,我想说:不要伤害别人;同时,绝对不让别人伤害到自己,包括你的同学、老师。如果有,请一定告诉父母或者报警,他们会帮你做出正确处理。
接下来聊聊你的Joseph吧。
女生陷入爱情,似乎总是没有男生理智,甚至会少根弦。老实说,我通过你在信中的描述,觉得他并没有喜欢你——甚至我觉得,他……在玩你。
他对你前前后后的态度不一样,说明他不过是想和你调情、玩暧昧。有些男生喜欢跟跟女生随便调调情,这并不表明他就彻底爱上了你。他不过是暂时没有更好的对象,做出某些暧昧的举动,打发无聊的时光而已。
你觉得相差4岁不是问题, 15岁年纪也不算小。其实这些不过是借口,就像男生在拒绝女生的时候,出于某种不明的意图(比如想继续和你暧昧)会编造种种借口一样。不论这个借口是什么,你只需接受就好了,承认对方不爱自己的事实,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除非你心甘情愿被他利用,无怨无悔想要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时光继续浪费在他身上。
尤其是,我认为:一个男生,绝对不会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通过任何形式和途径向自己心爱的女生借钱。
而一个稍微有些涵养的男生,更不会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通过任何形式和途径向——明知她爱慕自己,但自己并不爱的女生借钱。
作为女生,应该做到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通过任何形式和途径,利用对自己有意但自己并无意的男生。同时,最重要要做到:学会拒绝你对他有意、但他对你无意的男生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通过任何形式和途径,提出来的种种你自己力所不能及的要求。
我觉得,以上这些,是做人的最起码的准则。
那个对你表白的人,在你间接提出向他要钱为Joseph手机充值的时候,提出了要和你上床的要求——这说明,没有人是傻瓜,不要指望有人可以不求回报地为你做任何事。也不要像傻瓜一样,为了某一个人,不计得失、不计代价地做任何事。
除了少根弦,我想提醒你,作为一个女生,自重一些。请不要把你自己的身体动辄当做是一件商品来进行交易——暂且不说你父母在知道自己15岁的女儿因为百十来块钱就跟人上床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即便你以自己的身体为代价满足了Joseph的需求,最后得到的也绝对不会是你所设想的和他幸福地在一起,只能是他对你廉价身体的鄙夷。
还好Joseph总算有些良知,在你问他“如果我为了帮你而奉献自己你会怎么样对我?”时,他并没有为了满足眼前的需求撒谎说“会选择和你在一起”。不然等到你真的献出了身体为他手机充了值,他再转头说“对不起,我想我们并不适合”……那你就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至于你因为Joseph长的帅气、对前女友也痴情,在汶川地震时进行义卖……而判定自己真的没有爱错人,我觉得有些幼稚,甚至觉得有些白痴。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异性朋友是帅气的、漂亮的,这点无可厚非;但“对前女友痴情”我就不太理解了:一个跟前女友藕断丝连保持暧昧的男生,对自己的现任女友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再说了,人家对前女友好,干你什么事?你跟着瞎感动个什么劲儿啊?他真的那么好就不会四处留情招惹是非。人可以无情,可以多情,但绝对不可以滥情。
至于在汶川地震时进行义卖——确实蛮值得人敬佩。汶川地震时全国人民都在纷纷解囊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他和所有爱国人士一起,积极相应国家的号召抗震救灾……但说真的,这和你爱错人与否,好像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判断一个人是否值得自己去爱,要从很多个方面去考核,并不是只有好心就可以——换句话说,不是每个做过慈善的人都值得你爱,更不是每个做过慈善的人你都可以去献身。
你提出的另外一个问题,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是不是一定要摸和做……答案是:当然不是,甚至是不能。如果你不满14岁,不论是你是否在自愿的情况下和人发生关系,这个人都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你现在虽然已经15,但依然是未成年,那些抱有不轨动机的动不动就提出和你上床的人,叫他们去死。
现在的你,处在人生经历中,心理变化、成长、反叛最强烈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心智远远没有成熟,在爱情方面更是没有定性,很有可能只是一时的好感,一时的冲动,一时的负气……你就认为是爱情。不管是从哪方面考虑,我都建议,无论将来提出要和你发生关系的人是否与你相爱,至少在你未满18岁之前,都要果断地拒绝他。
请好好地爱自己。
祝你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