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平遥咋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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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至洁
最近,山西省平遥古城的一个外商投资项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外商欲投巨资参与旅游项目却连遭挫折,致使外商萌生去意,险些成了山西省继新加坡金先生投资2000万元未成被气走后第二个被气走的投资商。
1997年12月3日,山西省平遥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城,是中国明清时代古城保存最完整的典范,2000年又被山西省作为省级旅游项目的第一位向国内外推荐,多家媒体的报道也使平遥形象迅速提升,吸引了各地投资商纷纷前来“淘金”,但落后的意识问题却成了阻碍招商引资的拦路虎。1997年7月美国英龙国际商业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欲投资4.5亿元在平遥开发旅游,到今年5月手续还没有办下来。
投资项目一波三折
记者在北京采访了正在焦急等待审批消息的美国英龙国际商业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据陈先生介绍,他选择在平遥投资是看重了它的历史价值和将来旅游升值潜力而会带来的巨大商机,才敢第一个“吃螃蟹”,但在开办之初却非常的不顺利。
首先出于地方保护整体开发在当地并不受欢迎,拿不到开发权,后来县政府表示可以先建用于接待游客的宾馆,于是陈先生先期投资5000万元在古城墙外200米左右处建宾馆。但即使是只建宾馆也遭受了很大挫折。县外资主管部门对外开放领导组办公室让投资商先交8万元才可去省外经贸部办手续,8万元的名目却不说。投资商不明白,县政府为支持外商投资,先期已拨到开放办2万元开办费,开放办为什么还向他们收费?其次,开放办负责人要求外商聘其中某某做旅游公司的总经理,投资商认为按照国际惯例总经理应有提出任命,并不能随便指定;总经理头衔没有希望,便对投资商大肆刁难;投资方上报的材料由10几份增加到30份,仅复印纸张就达920张,上报后还被藏起来;后来要求外商交8万—25万元的外商投资调节税;为此仅开办手续的时间就由1999年7月办到2000年3月。
问题出在哪儿?
当地所收的这些费用是否合理?记者为此咨询了国家工商局和国家税务局及国家外经贸部投资司,国家税务局表示外商投资调节税早就取消了。国家工商局表示对于外商投资工商部门只收工商注册费,1000万元以下的收取0.8‰,1000万—1亿元收取0.4‰,没有其它费用。国家外经贸部投资司则表示,外商投资项目经国家计委立项后由本省外经贸部门审批。那么,县级单位的一个部门为什么有如此大的权利对国家鼓励的投资横加刁难?当地县长为什么不敢去惹?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程赶到山西平遥。
记者在平遥县政府1998年制定的对外商的优惠政策的条款中看到:“对来本县投资者实行一个‘窗口’办事,由县政府对外开放领导组办公室全程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凡来本县投资合作者,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以各种形式乱收费”。显然,明目张胆收取没有名目的费用本身就违反了本县在对外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山西省文物局对此表示:“在文物古迹附近修建建筑物,要与当地的风貌相符,平遥的建筑项目在城墙的护城河以外,修建和古城风貌相符的庭院式建筑,也不存在阻挡观赏视线的问题,应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平遥县计委安主任也指出:国家对批准投资1000万美元的项目审批权已下放到地方,根本无需到北京找国家计委。
规范自身是关键
随着近来平遥旅游热的升温,接待能力成了头等大问题:当地的基础设施早已不能满足承担旅游接待的需求,到现在为止,最好的宾馆是设施陈旧的县政府招待所,整个平遥县城内外没有一家星级宾馆,更没有一家有规模的饭店,致使游客来后由于没地方住宿匆匆忙忙跑到太原去,平遥人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商机溜走。
据统计,仅今年5月1日—6日来自国内外的游客人数就达到11.8万人次,最多时每天可达3.6万人,其中外宾1200人,仅门票总收入就达1217.3万元。如果饭店、宾馆等服务设施跟得上,不仅会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旅游收入也会增加四五倍以上,对平遥古城的经济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鉴于这种现状,平遥县的领导们很是希望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借助更多投资者的力量发展旅游,但旧的体制却严重阻碍了经济大发展进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的陈栋生教授认为,不发达地区要发展,唯一的出路要改善两个环境:法制环境和执法环境,在中央财政本身困难的情况下,各地应积极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吸引外商来投资,但是外商和投资者来投资不是搞慈善、救济,投资的目的要得到回报、要赚钱,而许多本地人对外商来投资认为是别人发财我该发展的时机,形成一种严重的中梗阻,在这种不利于外商投资的环境下,每个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备的地方法律,督促任何部门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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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07月11日第九版) |